河北医科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0-12-11 11:28:42来源:河北医科大学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工作已经展开,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将为广大2021考博考生发布转载各博士招生单位发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及导师联系方式,以下是河北医科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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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医科大学2021年统招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河北医科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2021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84名。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2021年招生规模为准。

  一、培养类型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毕业时授予博士学术学位。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培养高级临床医师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力的培养,毕业时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二、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一)学习方式:全日制。

  (二)学制:3年。

  三、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硕博连读为学术学位)3种方式。接收“申请-考核”、硕博连读的导师已在招生目录中标明,其他为接收普通招考的导师。如2021年实际招生名额有较大增长,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允许参加普通招考的考生调剂至只接收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的导师名下,进行复试录取。本简章主要面向普通招考及“申请-考核”生源。

  四、报考(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规定,并体检合格。

  (三)报考统招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四)报考统招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且获得医师资格证书(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硕士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

  2.已获临床医学硕士学位的往届生或应届学术学位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硕士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须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及以上级别的职称证书),以上相关证书所涉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

  (五)只获得硕士学位(无硕士毕业证书)者,还应至少具有1篇近3年(2018年1月1日以后)以第一作者(不含共同第一)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期刊(CSCD)及其以上期刊发表的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论著。

  (六)参加“申请-考核”的考生英语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2.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3.GRE成绩305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4.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5.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医学或生物学学位;

  6.参加2020年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医学博士外语入学考试,英语成绩≥55.5分(仅限河北医科大学考点考试成绩有效);

  7.以第一作者(不含共同第一)身份在SCI(E)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七)其他条件:

  1.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2.考生在报考前务必与所报考导师联系,经报考导师同意后,由报考导师在《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后续报名通知中提供下载)首页相应栏目内亲笔签字同意后方可报考。如有伪造导师签名等提供虚假信息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考生报名考试资格。

  五、报名手续

  (一)考生预计于2020年12中旬从网上报名及下载报名材料,具体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待上级发布后,将在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通知。

  (二)报名者预计于12月中下旬,向研究生学院现场提交并审核下列材料(如无特殊原因,不接受邮寄):

  报名相关材料须按下述顺序进行整理并装订成册,打印件和复印件统一为A4纸,证书等相关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相关表格请关注研究生学院主页后续2021年博士报名须知。

  1.填写好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考生所在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届生为学生管理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

  2.思想政治情况表(加盖基层单位党组织公章)。

  3.两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书(不含报考导师)。

  4.已获得的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中国学信网打印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6个月)。

  6.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在空白处写上“用于报考河北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

  7.只获得硕士学位者(无硕士毕业证书)须另外提交已发表的学术论著原件及全文复印件(SCI文章须提供情报所收录证明或检索报告)。

  8.参加“申请-考核”的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科成绩单(加盖相应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3)外语水平能力材料复印件(CET6、TOEFL、IELTS等)。

  (4)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所有信息页均需复印,每个证书复印在一张A4纸上):

  (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参加住培证明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已获硕士学位者或应届学术学位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已获《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上述证书均不含待批)。

  (三)报名注意事项

  1.202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报考前,请考生确认好报考的培养类型,其中专业学位代码为:105XXX,其余代码为学术学位)。请考生准确选择,报考信息经考生确认后将不能修改。

  2.硕博连读考生只能填报学术学位相关专业,须网上填写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现场提交材料时只需提交《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网上报名时,根据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地填报考生个人信息,不按规则填写,责任自负。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其提交的纸质报名材料无效。

  4.网上报名注意事项: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

  (1)考生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件上的姓名一致,并且所有涉及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上姓名,必须与考生姓名一致,如有不一致现象(例如改名或同音异字),请事先与研究生学院联系说明;

  (2)身份证件为居民身份证的,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中生日字段一致;

  (3)毕业证书编号,即学历证书编号,一般为毕业证书上的“学校编号”,请不要填写证书打印号,证书打印号一般为红色印刷体或带有NO.******。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合一的,在学位证书编号和学历证书编号处分别填写同一编号。

  (4)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报名所填信息一致。

  5.填报信息时,报考类别(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考生须准确选择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选择定向的考生须填报准确完整的定向单位名称,经考生网上填写确认的报考信息无正当理由一律不允许更改。

  6.由于我校统招博士研究生英语考试与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考试(简称在职博士考试)时间重合,无法同时参加。考生报名时请选择其中之一报考,同时报考者所有报考信息无效,若因此造成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普通招考类考生考试安排

  (一)考试包括初试(笔试)和复试(面试)。

  (二)初试内容:英语(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外语考试)、专业基础及专业课。

  (三)初试时间:2021年3月13日、14日。

  初试地点:河北医科大学。

  (四)复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申请-考核”制选拔安排

  (一)选拔程序:选拔按照“严格规范、宁缺勿滥、差额考核、竞争择优”的原则,包括网上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研究生学院审核及初选、综合考核、录取等环节。

  综合考核包括基础理论、外语应用能力、综合素质、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等,考核方式采用笔试、面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

  (二)考试安排:“申请-考核”包括研究生学院初步审核及二级学院综合考核,相关安排见二级学院主页后续相关通知。

  (三)监督机制:“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工作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建立基于信息公开制度、纪检监察制度、申诉复议制度、过程可追溯制度、集体决策制度等五项制度的全过程监督保障机制,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选拔过程中如经查实,导师有违反招生纪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有明确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严重违规行为,将取消该导师招生资格。

  八、录取

  (一)普通招考:参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建议分数线,确定我校博士招生英语复试分数线,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由学校统一规定复试分数线。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加复试,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二)“申请-考核”:经过研究生学院初步审核,完成二级学院综合考核后,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九、学费具体标准及奖助办法

  根据国家规定,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费标准10000元/生/年(冀价行费[2014]1号文件),如有调整以新文件为准。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详情请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

  十、入学与体检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书面向学院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按照《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规定》执行。

  十一、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过程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他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取等资格,且五年内不再接受其申请或报考, 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及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招生考试辅导活动,不得参加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河北医科大学

  学校代码:10089

  联系电话:0311-86266422

  联 系 人:高老师、杨老师

  学院网址:http://202.206.48.96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行政楼213室

  原文链接:http://gschool.hebmu.edu.cn/RedArt.aspx?articleid=1260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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