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2023普通招考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网上确认通知

2023-02-27 15:22:21来源:网络

  天津师范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网上确认工作的通知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天津师范大学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考试和录取。

  各位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生: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做好对广大考生的服务工作,根据相关工作安排,我校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资格审查工作采用网上确认方式。凡是已进行网上报名并已缴费成功的普通招考考生均须在网上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完成资格审查手续。请注意,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我校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考试和录取。

  一、考生网上资格审查材料通过“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提交,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yjszs.tjnu.edu.cn:8080/。材料上传时间为3月1日—30日下午17:00。

  二、请考生在系统提交个人相关材料,所有材料均以pdf 格式上传系统,纸质版也请留存好,复试时交报考学部、学院。

  三、我校将于3月初至3月31日审核考生信息,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系统中对审核结果的反馈提示。若提示“审核通过”,说明考生已经完成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若提示“审核不通过”,则表示考生不符合我校博士生报名要求;若提示“审核退回”,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补充修改材料,重新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3月31日上午10:00。

  四、资格审验合格的考生须自行于4月15日以后在研招网报名系统(网址:yz.chsi.com.cn/bsbm/)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生网上确认应提交材料如下:

  (一)所有考生必须上传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

  2.《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后由报名系统生成,下载后打印):

  (1)本人自述:手写、机打、另附页均可;

  (2)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在职考生需由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注明同意报考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报考非定向就业无须签署单位意见;

  (3)考生(承诺人)签名:请手写个人姓名

  3.由考生根据自己报考身份的实际情况提交的材料:

  (1)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①已获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硕士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及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照片;

  ②仅获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学位认证报告》及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照片;

  ③获境外研究生学位(学历)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及学位(学历)证书原件照片;

  ④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层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原件照片。

  (2)其他学历、学位材料:

  ①已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本科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照片;

  ②无本科学习经历的考生提交专科层次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专科毕业证书原件照片;

  考生无法提交以上硕士或本科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提交相应层次学历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照片。

  (3)报考教育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交:

  ①《天津师范大学2023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

  ②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在海外孔子学院(课堂)或海外其他学校教育机构全职从事汉语国际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经历证明原件(限汉语国际教育专业领域的考生);

  ③能够证明自己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材料(职称证书、研究论文等);

  (4)专项计划相关材料:

  ①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填写好并加盖公章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②报考“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填写好并加盖公章的《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5)如遇以下特殊情况,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丢失,应提供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②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居民户口页(含曾用名)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居民身份证编号证明。

  考生不按时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或者提交虚假证明、认证报告等所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考试和录取。

  六、特别提醒:

  (一)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因提供虚假材料,经核查属实后影响到考试和录取结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请各位考生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及交费,我们将于3月1日开始,每周三在“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更新已报名交费的考生信息,方便考生登录上传报考材料。

  (三)考虑到考生上传个人材料后我校方可进行审核,个别上传材料不合格的考生需重新上传材料等因素,请广大考生尽早报名和上传材料,以保证我校能及时审核,避免影响考试资格审查结果。

  七、咨询电话:022-23766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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