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2024年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第二轮报名工

2024-05-08 16:20:13来源:网络

湖北工业大学2024年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第二轮报名工作通知,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8日8:00—5月15日8: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工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湖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前期报名和拟录取的基础上,我校2024年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仍有部分招生计划名额,现进行第二轮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招生专业及计划人数

报考前请认真阅读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阅读相关招生学院博士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了解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及报考条件。第二轮网上报名的学院及专业见下表,具体研究方向及导师信息详见报名系统。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及名称 计划数 招生方式
003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0822 轻工技术与工程 2 申请考核
二、报名时间

2024年5月8日8:00—5月15日8: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bsbm,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三、招生方式

申请-考核方式:符合我校相关报考条件的考生,向学校提出申请,提交资格材料,通过资格审查和综合考核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具体办法请查阅《湖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实施办法(试行)》(附件3)。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四)至少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报名硕博连读招考方式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须满足附件2文件中规定的条件和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申请-考核招考方式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须满足附件3文件中规定的条件和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材料提交

1.网上报名成功后,于5月17日前提交以下电子版申请材料(所有材料按顺序合成一个WORD或PDF文件发送至招生学院联系人邮箱,电子版材料文件命名为“报考学院+招考方式+考生姓名”):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完成后,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生成打印)、湖北工业大学申请-考核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申请-考核方式)。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及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供本科、研究生学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士、硕士学位的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考生请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应届硕士毕业生: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供本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士学位认证报告及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计划。

(5)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需要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公章或人事档案室章)。

(6)外国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7)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专家(教授或相当职称)推荐信,并由专家签名,加盖其所在单位公章。

(8)已取得的学术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获奖情况等复印件。

(9)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毕业生提交论文开题报告。

(10)报考学院招生实施细则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2.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纸质版材料。

按学校和招生学院通知要求,及时将所有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和证书原件等提交招生学院审核,招生学院审核后,纸质材料和证书复印件留存备查。不按要求提供材料或审查未通过人员,不予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纸质材料寄送(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寄送通过邮政EMS方式寄至湖北工业大学XXX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XXX老师收,信封上注明“2024年博士报名+招生学院+招生方式+姓名”)。

六、考核办法

1.报名申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5),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将纸质材料寄送至招生学院。

2.资格和材料审核。学院成立资格审核组,对考生的资格和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3.综合考核。学院成立学科专家组,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综合素养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学术潜能等方面进行考核。

4.确定拟录取名单。招生学院依据考核成绩及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具体招收流程详见《湖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实施办法(试行)》、各学院申请-考核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等文件。

七、考核安排

(一)考核时间:考核安排在2024年5月底,具体时间以招生学院通知公告为准。

(二)考核形式:可采用面试、笔试等方式,由招生学院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八、其他其他未说明事项,参考《湖北工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内容。

如需查看附件,请见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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