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业大学2015年博士招生复试名单及复试安排

2015-04-02 08:35:00来源:网络

沈阳工业大学2015年博士招生复试名单公示

  2015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已经结束。考生可登录沈阳工业大学2015考博初试成绩查询入口查询本人成绩。根据根据教育部《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现对2015年博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安排及拟录取原则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招生总规模57人。

 学院名称专业名称导师考试方式考生来源报考类别考生姓名业务1业务2外语总分
1机械工程学院机械工程于慎波连读在学非定向钟双双    
2机械工程学院机械工程段振云连读在学非定向王宁    
3机械工程学院机械工程陈长征连读在学非定向谷晓娇    
4机械工程学院机械工程王世杰公开招考在职非定向李云龙929567254
5机械工程学院机械工程陈长征公开招考在职定向姜娇928463239
6机械工程学院机械工程苏东海公开招考在职定向李杨918068239
7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加工工程张松连读在学非定向吴臣亮    
8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物理与化学任英磊公开招考应届非定向孙治国949163248
9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学陈立佳公开招考在职非定向王莹959354242
10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加工工程常云龙公开招考在职定向吴弘858766238
1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物理与化学姜伟公开招考在职定向吴闯958954238
1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学刘正公开招考在职定向高岩938758238
1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物理与化学李三喜公开招考在职定向闵庆祝908463237
1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学刘正公开招考在职定向王洪志968553234
15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学李英民公开招考应届非定向刘桐宇818664231
16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加工工程刘政军公开招考在职非定向张琨907962231
17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物理与化学邱克强公开招考应届非定向张伟829059231
18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加工工程李德元公开招考在职非定向何彬868355224
19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学毛萍莉公开招考在职定向马廷威698265216
20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加工工程曲迎东公开招考在职定向陆元鹏536457174
21电气工程学院电机与电器白保东连读在学非定向王青朋    
22电气工程学院电机与电器唐任远连读在学非定向李生祥    
23电气工程学院电机与电器张炳义连读在学非定向刘凯    
24电气工程学院电机与电器张炳义连读在学非定向陈亚千    
25电气工程学院电机与电器刘晓明连读在学非定向黄翀阳    
26电气工程学院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厉伟公开招考在职定向杨立滨889672256
27电气工程学院人工智能与电气运动控制杨俊友公开招考在职定向金小婷829079251
28电气工程学院电机与电器张凤阁公开招考在职非定向蒋晓东889368249
29电气工程学院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夏加宽公开招考在职非定向郭志研829174247
30电气工程学院电机与电器曹云东公开招考在职定向王彪848471239
31电气工程学院高电压与绝缘技术林莘公开招考在职非定向陈浩然788869235
32电气工程学院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苑舜公开招考在职定向李春来779460231
33电气工程学院高电压与绝缘技术苑舜公开招考在职定向赵春芳788764229
34电气工程学院电机与电器蔡志远公开招考在职定向李洋779258227
35电气工程学院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苑舜公开招考在职定向朱慧敏719658225
36电气工程学院电机与电器厉伟公开招考在职非定向颜宁828455221
37电气工程学院电机与电器马少华公开招考在职定向王书礼788160219
38电气工程学院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张凤阁公开招考在职非定向刘豪767661213
39电气工程学院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杨俊友公开招考应届非定向马一鸣657170206
40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仪器科学与技术苑玮琦连读在学非定向李德健    
41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仪器科学与技术苑玮琦连读在学非定向李绍丽    
42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仪器科学与技术苑玮琦公开招考在职定向薛丹859161237
43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仪器科学与技术杨理践公开招考在职定向郭颖808966235
4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仪器科学与技术杨理践公开招考在职非定向张雯雯719063224
45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刘艳秋连读在学非定向蔡超    
46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于兆吉公开招考在职定向王宏919061242
47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徐剑公开招考在职定向吴国秋828666234
48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于兆吉公开招考在职定向陈晓楠629080232
49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徐剑公开招考在职定向姜胜海668252200
50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宋力公开招考在职定向岳春玲607957196
51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刘艳秋公开招考在职非定向陈明非417244157

  二、复试安排

  1、复试报到

  报到地点: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公共教学楼A-213

  报到时间:2015年4月3日9:00-9:30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通过二代身份证读卡后,领取复试准考证。

  2、按报考专业所在学院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准备参加复试。

  学院时间地点联系人与电话备注

  机械工程学院上午9:30 机械楼312徐老师2549627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上午9:30 材料楼203、223陈老师25496785

  电气工程学院 上午9:30 电气楼315 高老师25496713

  信息学院 下午2:00 信息楼420 李老师25496380

  管理学院 下午1:30 文科楼317 黄老师25496552

  三、复试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特色决定复试内容,可以采取面试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时加强导师在复试过程中的参与权重。其内容和方式一般应包括以下基本方面:

  复试小组将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外语水平、专业素质、课题设计/操作技能、创新思维等进行综合考查。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口语交流和专业外语)、专业素质和能力与综合素质和能力、导师评价三个方面。

  (1)外语能力考核(50分)。主要测试考生(专业)外语交流能力,考生应能就本学科专业问题进行会话讨论。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与合适程度等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口语表达能力。也可以结合外语文献考核考生理解、归纳、点评总结,能发表自己的见解、观点和思路。能够不借助外语工具书熟练翻译中等难度以上的本学科专业文献,题型可以是英译汉和汉译英,也可指定专业文献章节,考核考生专业外语的阅读理解、书面总结的能力。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50分)。既要考核考生掌握本学科基础和专业知识的深度、广度,以及对本学科前沿动态的了解程度,又要考核考生综合相关专业知识和独立开展科研设计、科研方法以及创新思维或临床综合诊治技术等能力。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结构和综合运用能力。考察考生的人文素质、心理素质、沟通交流、表达能力、职业精神等。

  (3)导师评价(50分)。考生可向报考导师提供个人的学术及科研相关资料。导师评价可由导师独立给予,也可由各学院统一在复试中整合进行,但学院内应统一采用一种方式。导师评价分若低于15分或高于35分时,应有充分依据。

  四、录取原则

  硕博连读考生:达到《沈阳工业大学硕博连读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中规定标准,已经履行相关审核程序,考核成绩(满分为150分)不低于120分;

  统考考生:复试满分150分,低于9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得录取。复试成绩90以上者,按初试与复试成绩之和排名,按分学院招生计划(除去硕博连读录取数)确定录取名单。

  五、招生计划指标分配原则

  1、招生计划按学院(一级学科)招生计划并参考导师数量进行学院内总量平衡;

  2、每名博士生导师当年招生原则上不超过3名(含硕博连读考生),其中新增博士生导师当年招生原则上不超过1名;若导师招生超过对应限额,须由各培养单位向研究生学院提交培养质量保障报告备案审批。

  3、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复试录取原则和考生报考导师情况,调整分导师招生计划;

  4、各学院剩余招生计划指标,由研究生学院收回统一调配使用;

  5、导师优先录取考核成绩合格硕博连读考生,占导师当年招生计划指标;

  6、导师的合格考生数超过所规定名额时,导师在其报考考生内择优录取,择优录取顺序按符合拟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加合进行排名确定;未被录取的合格考生可选择在相近学科内其他招生导师名下调剂录取;

  7、本次没有合格生源的导师可以在相近学科择优调剂录取,但须要征求考生和报考导师的意见。调剂导师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择优调剂录取;

  8、考生本次考试虽达到录取标准,但因导师招生计划限制而无法被报考导师录取,且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被相关专业其他导师调剂录取,将不予录取;

  六、其它说明

  学校拟录取原则若与教育部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学校将依据教育部相关工作文件调整修订。教育部最终录取审批工作将于2015年6月15日前完成。

  1、考生录取类别确定后,入学后不得更改。

  2、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内到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定向培养协议》并办理,完成后送至研招办。

  3、本次招生考试及拟录取工作的复议申述,请在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内将申述问题提交研招办,由研招办在复议期内负责向考生反馈调查结果。超出复议期的申述不再受理。

  4、2014年学校全面执行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博士培养费标准为1万元/年,每学年开学第一周交纳当年学费,实行完费注册制。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与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档至学校;定向就业考生不调档案,录取前签相应协议。

  联系电话:25496237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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