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2015考博复试时间及安排

2015-04-08 14:46:00来源:网络

西南交通大学2015考博复试时间及安排

  1. 学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复试线)如下表:

学科门类名称学科代码)

总分不低于

法学(03)

190分

文学(05)

215分

管理学(12)

190分

工学(08)

180分

2015年高校辅导员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

160分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符合上述复试线要求的考生名单及其联系方式、招生总规模(含专项招生计划等)等材料分别发放至各学院。

  2. 初试成绩符合复试线要求的考生人数较多的学科专业,可在不低于学校复试线的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以提高生源质量为目标,适当提高本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但必须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得小于1.2:1,提高后的复试分数线方案须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除成绩要求以外,各学科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需要提出复试的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规定。

  3. 对于初试成绩不符合学校复试线要求,但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考生,可按照如下程序申请复试(由相关学院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1) 自愿以全日制脱产(非定向培养类别)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

  (2) 对于申请破格的考生应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学术论文期刊分级目录》(http://www.lib.swjtu.edu.cn/ArticleChannel.aspx?ChannelID=217)的分类,以第一作者(若导师为第一作者,可为第二作者)在相应学科A类或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B+类及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出版相关学术专著不少于1本(排名前4),或已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不少于1项(第1发明人);且主持或主研省部级及以上纵向课题不少于1项。

  (3) 考生须填写《西南交通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破格复试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一),并将本人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科研项目、获奖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扫描件),及除报考导师外的三名相关学科专业教授(研究员)联名推荐意见原件和扫描件(见附件二)一并交所报考学院。

  (4) 各相关学院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专门地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公示,同时要在本单位网站上对申请破格复试考生的姓名、初试成绩及上述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意见反映方式与方法等信息进行公示。以上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前须将公示时间及网站地址告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 公示结束后,由各相关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破格复试考生进行审议,审议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同时将破格复试考生的相关书面材料及其扫描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4. 复试的基本要求

  (1)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必须进行复试。

  (2) 复试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应有相应的办法和细则;同一学科专业不同复试专家组间要确保复试的时间、方式、程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一致,确保公平、公正。

  (3)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复试试题及其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均系国家机密级材料,各学院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

  (4) 复试过程中面试(口试)要做好详细记录(见附件三)。复试专家组须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和给出评定的成绩。复试完毕后试卷、考试提纲、复试记录、成绩评定表等要在各学院保存以备查(被录取考生的复试材料保留至考生毕业离校为止,未被录取考生的复试材料保存1年)。

  (5) 初试成绩符合复试线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一门《自然辩证法》和两门与所报考专业对应的且不同于初试科目的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加试须采取笔试形式。加试主要考察考生在本学科中的知识面,考试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由学院组织实施。

  (6) 复试结束后,未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及公示以前,各学院不得擅自将拟录取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5. 复试内容

  复试的基本内容应主要包含以下两个方面:

  (1) 科研创新能力及学术水平考查。复试专家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全面考核考生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 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查。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6. 复试的形式

  (1) 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满分100分,满分非100分须换算成100分进行计算。

  笔试考场设置要求:严格按照每30名考生设置一个考场进行笔试,且每位考生间隔需不少于80厘米;每个考场至少配备2名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作为监考老师;参与笔试考试的考生及所有工作人员全程均严禁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及相机、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

  (2)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满分非100分须换算成100分进行计算。

  (3) 面试(口试):以考察考生的理论水平、科研创新能力、培养潜质为中心,重点考察考生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具体应针对考生的理论知识、专业知识、科研成果、外语能力、创新能力、思想品德、人文素养、特殊才能等方面进行考察。面试(口试)应分自我陈述、专业基础理论测试、科研创新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等几个主要环节,其中专业基础理论测试、科研创新能力测试和外语能力测试建议采用抽题回答和口头问答相结合的方式。每生面试(口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满分100分,满分非100分须换算成100分进行计算。

  复试过程中面试(口试)要做好详细记录(见附件三,由研招办统一印制),并全程录音,鼓励有条件的学院全程录音录像。复试专家组须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和给出评定的成绩。复试完毕后,试卷、考试提纲、复试记录、成绩评定表等材料至少要在各学院封存2年以备查。各学院及各复试小组要精心准备面试(口试)的人员、场地、设施等,要充分展示我校的“双严”传统和优良的精神风貌,确保面试(口试)过程规范、严谨、有序。

  各学院对每名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进行面试(口试),同时可根据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特点选择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或增加其他的复试方式,务必要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7. 复试的实施

  (1) 制定并公布复试实施细则。各学院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本实施办法,依靠基层学术组织和导师,结合学科特点、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研究确定复试内容和评价方式方法,制定本单位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四),要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须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在本单位网站上提前公布并周知考生。实施细则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特殊情况须报学校、四川省和教育部批准方可更改)。各学院须将本单位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纸质稿须经本单位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稿发至yzb@swjtu.edu.cn)。研招办将在学校研招网上同步公布学校及各学院学科专业的复试办法。

  (2) 学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工作组将安排专人全程监督、检查、巡视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并现场做好记录(见附件五)。经学校监督检查工作组人员监督、检查、巡视或经该小组同意不进行监督、检查、巡视的复试方为有效。

  (3) 各学院必须对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导师、工作人员进行招生政策、办法和工作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程序和纪律、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对不称职的复试人员要及时更换。

  (4) 各学院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高校辅导员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等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并通知到每位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

  (5) 资格审查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是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审查工作由招生学院负责,审查相关要求详见附件六,对于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更不能录取。各笔试考场和面试小组要逐一核查本组考生的相貌、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复试信息表中相关信息等三者的一致性,以防考生替考。对于有任何疑问的考生,学院要及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身份验证。

复试及拟录取工作日程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1

4月20日

召开学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有关工作,下达各学院初试成绩符合复试线要求考生名单及招生计划等。

2

4月23日前

各学院制定本单位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附件四)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公布本单位各学科专业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且周知考生。

3

5月4日前

1.相关学院接收破格复试考生申请,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公示(公示网址、内容、时间、反映意见的方式方法等须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公示结束后,相关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破格复试考生进行审议,对审议通过的破格复试考生材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4

5月12日前

各学院根据复试名单通知考生(含硕博连读研究生、审议通过的破格复试考生、直博生)参加复试,完成复试及拟录取工作。

5

5月14日前

各学院确定本单位各学科专业2015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并将附件九(统考)、附件十(硕博连读)、附件十一(直博生)和每名拟录取考生的复试记录表、政审材料、定向或非定向协议书、录音记录一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

5月15-22日

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直博生按照我校研招办的通知要求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费用交纳等手续,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履行报名手续(详见:http://yz.swjtu.edu.cn),逾期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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