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15考博复试时间及安排

2015-04-09 15:10:00来源:网络

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15考博复试时间及安排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招〔2015〕0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发展前景及自身特色,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及培养潜力的考察。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按需成立复试小组,提出拟录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调查处理,对录取结果进行解释。

  2.成立1个综合面试小组。

  小组由至少5名具有正高职称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教师需回避,综合面试组设组长1名,记录员1名。

  职责: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

  3.成立1个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小组。

  职责: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三、招生指标与复试基本分数线

  1. 招生指标:35人其中硕博连读15人,入学考核3人,直博生4人,公开招考13人(定向生不超过4人)。

  2. 复试基本分数线:外语40分及以上,两门专业课60分及以上,总分170分。

  四、复试要求与安排

  1. 报到及复试资格审查。

  时间:5月12日(周二)上午8:00- 9:00

  地点: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工学部3教学楼3319室)

  2. 要求:

  (1)资格审查

  报到时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最后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档案单位公章,之前已提交过的不需重复提交);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材料不全或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复试及入学资格。

  (2)调剂复试及导师提名复试

  需调剂复试或导师提名复试的考生,须在5月8日(周五)12:00前填写并递交《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复试审批表》(附件1)或《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导师提名复试审批表》(附件2),复试前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复试。

  导师提名复试仅限用于一般计划类的考生,不允许对各类专项计划考生进行提名复试。

  (3)复试费用

  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每位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每门加试课程加收100元。

  3.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面试、加试课笔试三个部分。

  时间:5月13日(周三)8:30-17:00,加试课笔试安排在5月13日

  地点:报到时见学院通知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要求:事先印制若干套试题,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考试题目;

  (2)综合面试要求:考生必须提交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的报告(PPT形式),复试小组进行认真评价,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准确把握考生的科研素质、培养潜力、政治思想以及心理素质,每名考生的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3)加试要求: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或跨一级学科的考生,需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所有学生需带入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

  五、成绩核算

  1.初试成绩、复试综合成绩及总评成绩均为百分制。

  2.复试综合成绩按综合面试成绩80%、外语听力口语成绩20%加权。

  3.总评成绩按初试成绩60%、复试综合成绩40%加权。

  4.同等学力或跨一级学科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5.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或跨一级学科考生的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硕博连读、直博生、入学考核生)进行体检。

  体检时间:5月13日上午

  体检地点:信息学部校医院

  要求:1.一张一寸彩色登记照片;2.不用空腹;3.费用35元;4.不能佩戴隐形眼镜。

  未按时体检或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查结果须经校医院认定后,在拟录取结果公示结束前提交,复检不合格或未按时提交复查结果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录取及要求

  1. 录取:

  按照总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并于5月18日前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 要求:

  (1)定向、委培生须签订协议书;

  (2)复试通过后所有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寄(送)回档案和政审表,未收到档案或未通过政审者不予录取;

  (3)定向就业类考生不转档案,但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政审表,未通过政审者不予录取。

  八、复试人员名单:见附件3。

  联系人: 华小梅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74430

  所有考生请及时留意电气工程学院网站的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

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复试审批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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