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2016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0-22 16:31:00来源:网络

长安大学2016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全国各院校2016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陆续发布,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第一时间为大家跟踪发布相关院校考博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考试大纲。下面是长安大学2016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6年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02名(含直博、硕博连读生),各学院招生计划可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查询,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截止到2016年9月1日)并具有副高级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2)有6门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由学习课程的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

  (3)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或相近的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被检索;

  (4)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限人民政府奖)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第一名;

  (5)长安大学职工和跨学科门类的考生不允许以同等学力报考。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5.须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参照《长安大学2016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有关规定。

  7.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方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按《长安大学选拔以硕博连读、直接攻博方式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执行,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8.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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