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1-06 15:51:50来源:网络

华东政法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全国各院校2016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陆续发布,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第一时间为大家跟踪发布相关院校考博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考试大纲。下面是华东政法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招生方式和招生类别

  本年度我校拟招收各类博士研究生70名左右(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生和资格申请制博士生人数),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名额为准。

  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资格申请制。

  招生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类别的博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规模的40%。“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入学前其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学校,户口可按需要同时迁入;“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入学时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不转入学校,并签署培养协议。

  各专业导师招生计划、各专业定向生招收计划见附件1表格。各专业定向就业生招生限额,具体限额情况见专业招生计划后括号内的数字,各专业不能超过本专业定向就业生招生限额;各专业视考生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定向生限额、考生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

  各专业和导师招生计划、专业定向生招收计划、各导师硕博连读、资格申请制博士研究生招收计划等均为初步安排,录取时可视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作适当调整。硕博连读、资格申请制招收计划未执行的,可转作导师普通招考博士生计划。

  三、普通招考

  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实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国家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需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三年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

  b.在所报学科领域已有专著出版;

  c.三年内曾主持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或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

  4.考生本科和硕士研究生两阶段中,原则上一个阶段所修专业与所报考专业为同一学科。

  5.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6.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书。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8.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9.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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