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1-10 17:22:20来源:网络

中山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全国各院校2016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陆续发布,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第一时间为大家跟踪发布相关院校考博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考试大纲。下面是中山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年中山大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约1200人(含硕博连读、直接攻博,不含国家专项计划)。

  2016年中山大学继续试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改革,哲学系、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传播与设计学院、资讯管理学院、岭南学院、管理学院、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大学院、海洋学院、南海资源开发与保护协同创新中心、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联合工程学院、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中山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等15个院系实施“申请-考核”制,具体办法请参见各院系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有2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四)医学临床学科学术型专业只接受本科或硕士为医学专业毕业的硕士学位获得者(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

  (五)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学位的考生,除须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考生报考或录取前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往届生还须获得国家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只接受获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及学术型学位的考生(含应届硕士生)报考。

  3. 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只接受获得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及学术型学位的考生(含应届硕士生)报考。

  (六)中山大学不接受学生在中山大学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七)已获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八)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九)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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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字: 中山大学 考博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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