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1-10 17:22:20来源:网络

  二、招生专业和学制

  招生专业详见《中山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直博生为5年。其中管理学院“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联合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学制为5年。

  三、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的招生人数为各学院、直属系、中心、附属医院(以下简称“招生院系”)2016年的招生计划数,具体招生人数将在录取前视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招生计划数包括免试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直接攻博)计划招生人数。各招生院系招收免试博士研究生人数和公开招考计划数将于报名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考生务必留意网上信息。

  有关博士研究生导师的介绍,请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graduate.sysu.edu.cn/zsw)的导师介绍栏目浏览查看,或向相关招生院系及导师咨询。

  四、报名

  (一)博士研究生报考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及获得硕博连读、直接攻博资格的学生请于2015年11月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zsw/),提交报名信息、交纳报名费(直接攻博生除外)。报名的具体时间、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二) 考生网报后,须向报考院系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科)送交下列材料(各招生院系通信地址见附页):

  1.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3. 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推荐书(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4.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均可),公开发表的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5. 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时补交)。

  6. 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7. 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提交1-6项资料的基础上,还须提交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往届生还须提交国家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凡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交纳报名费、送(寄)报考材料至报考院系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名费一经交纳,均不退还。

  (四)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五)所有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发布的《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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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字: 中山大学 考博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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