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理工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2-02 12:25:49来源:网络

哈尔滨理工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全国各院校2016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陆续发布,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第一时间为大家跟踪发布相关院校考博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考试大纲。下面是哈尔滨理工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哈尔滨理工大学由原机械工业部所属的哈尔滨科学技术大学、哈尔滨电工学院和哈尔滨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于1995年合并组建而成,1998年划转黑龙江省属,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2008年,在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中被确定为重点建设的十所高水平大学之一。三校均始建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历经60多年的发展,学校现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经、管、哲、文、法、教育、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较强办学实力和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2003年,被教育部授予“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2011年,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荣誉称号。

  学校共有4个办学区,其中在哈尔滨市有东、西、南3个办学区,在山东省荣成市设有哈尔滨理工大学荣成校区。学校总占地面积211万平方米,教学基础设施面积90余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237万册,电子图书6000GB以上,中外文期刊15万册,文献数据库30种。现有教职工3017人,其中专任教师1632人,副高职以上人员832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全日制在校生34500余人,留学生100余人。

  全校设有20个学院、1个教学部和1个教学实践中心,有59个本科专业,11个专科专业,有8个国家级第一类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19个省级重点专业,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9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8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电气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7个学科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高电压与绝缘技术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另有10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11个,其中,“黑龙江省电介质工程重点实验室”被科技部批准为“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黑龙江省高效切削及刀具技术工程实验室”被国家发改委批准为“高效切削及刀具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有6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省高校校企共建工程研究中心和1所甲级资质的建筑设计院;有国家大学科技园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6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

  “十一五”以来,学校共承担国家“973”、“863”计划项目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211项,省部级项目537项,企事业委托项目1300余项。科技成果获奖175项,其中,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31项。在教学研究方面,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9项,二等奖38项。出版论著25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9000余篇,被三大检索系统收录3200余篇。主办有《电机与控制学报》、《哈尔滨理工大学学报》、《科技与管理》、《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四种公开刊物,其中《电机与控制学报》为EI Compendex (核心)数据库收录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哈尔滨理工大学学报》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2008年版)、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科技与管理》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中国高校特色科技期刊;《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RCCSE中国权威学术期刊、被收录为CSSCI(2014-2015)扩展版来源期刊、全国高校百强社科期刊。

  学校坚持内涵建设与外延发展相结合的办学方针,积极开展国际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与欧洲、美洲和亚太地区20余个国家的40所高校、研究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在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成果。

  建校60多年来,学校为全国制造业培养了数以万计的优秀人才,很多毕业生都已成为大中型企业和其它领域的技术骨干和领导骨干,被企业(行业)誉为“现代工程师的摇篮”。面向未来,哈尔滨理工大学将以“稳定办学规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强化和突出办学特色,夯实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基础”为基本发展思路,早日将学校建设成为人民满意、社会认可、广大师生校友引以为自豪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符合“硕博连读”条件的本校在读硕士生。

  4.符合博士“申请-审核制”条件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五岁(报考定向培养年龄不限)。

  6.须有两名(其中1名为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除满足以上1、5、6各项条件外,还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经学校认定的D类(或D类以上级别)期刊上发表两篇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2)已取得所要报考专业的硕士课程进修合格成绩单及结业证书(须由研究生培养部门出具成绩单及结业证明)。

  申请“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相关要求详见《哈尔滨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4]125号)、《哈尔滨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试行)》(政研字[201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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