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2-22 16:52:37来源:网络

黑龙江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全国各院校2016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陆续发布,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第一时间为大家跟踪发布相关院校考博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考试大纲。下面是黑龙江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黑龙江大学是一所拥有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管等十个学科门类研究生教育的现代化综合性大学。2016年拟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82名(准确计划由教育部于2016年年初下达)。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经导师同意且达到以下要求方可报考:

  (1)须为具有高级职称的高校教师或科研单位的科技工作者,并主持过一项或一项以上省部级科研课题;

  (2)科研方面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近五年在核心期刊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文科五篇(理科三篇)以上;②近五年有学术著作出版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励(为前三位完成人)。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在复试中加试政治理论和两门所报考专业硕士生学位课程。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二、报名办法

  1.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网报时间:2016年1月10日至2月21日;网报地址: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210.46.97.212)。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须在3月2日至3月4日将以下报考材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信封上注明考生编号、姓名、报考专业和报考导师)寄送至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共计十项:

  (1)通过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届生由研究生培养部门)盖章的《报名登记表》;

  (2)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位、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邮寄报名材料的考生参加复试时提供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处的证明信),同时需要提交各证书的认证报告(认证报告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并下载打印);

  (4)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交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论文或著(译)作的复印件及清单(复试时提供原件);

  (7)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成果奖励证书等佐证材料;

  (8)县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表;

  (9)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从事的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设想(不低于1500字);

  (10)报考费150元。

  未在规定时间提交上述报考材料者,其报考信息无效。

  三、考试录取

  1.初试

  初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星期六)、20日(星期日);

  初试地点:黑龙江大学;

  初试形式:笔试;

  初试科目:外国语、两门业务课。

  2.复试

  (1)复试时间:初试后一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黑龙江大学;

  (3)复试形式:面试;

  (4)复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与专业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考生应向复试组作报告,介绍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读博期间拟从事研究的领域及研究工作设想等。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

  3.录取

  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于复试及格考生,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表现,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四、硕博连读

  黑龙江大学将于2016年继续开展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具体选拔办法另行公布。

  五、申请考核制招生

  黑龙江大学2016年继续开展“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工作,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六、其他

  学校鼓励非定向生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原则上,招生计划2人以上(含2人)的专业,招收的定向生比例不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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