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2016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03-22 15:34:32来源:网络

北京理工大学2016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收对象及报考条件

  1、承担国家重大专项和重大工程、高新工程和重点型号项目研制任务等的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技术和管理的骨干人员;

  2、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在所在领域的实践中取得一定成绩;

  3、符合博士研究生报名条件。

  二、工程博士领域及依托学科

  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校具有“先进制造”和“电子与信息”两个工程博士领域,依托学科如下:

  领域名称依托学科

  085271电子与信息光学工程

  仪器科学与技术

  信息与通信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

  085272先进制造力学

  机械工程

  兵器科学与技术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安全科学与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三、招生规模

  2016年我校工程博士招生规模为16个。

  四、招考方式

  1、组织推荐及资格审查

  2016年4月22日前,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附件1电子版)提交招生学院。4月25日前,招生学院根据工程博士招生基本条件及推荐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上报学校审批。其余材料可于考试当天直接交给对应学院的对应老师。

  2、网上报名及综合考试

  学校审批通过考生需按要求参加综合考试,并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综合考试5月7--8日进行,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包括外语综合测试、两门专业知识测试;面试包括本人科研工作综述、报考领域文献综述、专家提问等。

  五、录取

  1、学校根据考生综合考试成绩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并报当地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教育部备案。

  2、学校于2016年6月底发录取通知书,当年9月统一入学。

  六、培养与学位授予

  1、根据《工程博士设置方案》的要求,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课程体系应根据培养对象的特点和培养目标要求设计,学校将根据合作企业及考生的情况进行定制式培养,成立学校和企业的专家共同组成的导师团队,联合指导。

  2、工程博士基本学制4年,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户口。

  3、学习期满,完成培养环节所有要求,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学校工程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方可授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其它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的同意。

  3、申请人须缴纳报名费200元(待开放网上报名后网上统一缴费)。

  4、报名材料清单见附件3。

  八、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处(博招)咨询电话:010-68913781

  邮箱:yjszb@bit.edu.cn

  各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联系人 办公电话 邮箱 工作地点

  宇航学院赵红68914521 zhaohong@bit.edu.cn3#305

  机电学院董倩雅68911968 dongqianya@bit.edu.cn3#256

  机械与车辆学院武丽艳68912167 wuliyan@bit.edu.cn1#238

  光电学院高凤新68918440 gfx689@bit.edu.cn信2021

  信息与电子学院刘琨68913869 kunliu@bit.edu.cn10#215

  自动化学院卢亚丽68913758 yixue@bit.edu.cn6#307

  计算机学院来林静68913478l ljing@bit.edu.cn中809

  软件学院付庆利68944324 fuql@bit.edu.cn软件楼210

  材料学院凌剑68913947 7777@bit.edu.cn5#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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