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2017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简章

2017-01-20 16:35:18来源:网络

东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2017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简章

  化学学院

  2017年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考核”制办法

  为了深入推进博士生招生选拔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导师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作用,选拔创新人才攻读化学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申报者要具有一定的学科方面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现代化学实验技术,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在科学研究中能够做出创造性成果。化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具体办法如下:

  一、本年度招生名额

  统招名额42人,少民计划1人,总计43人。

  (统招名额=硕博连读名额+申请名额;具体名额分配情况参见研究生院2017年博士生招生目录)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剽窃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心理正常。

  3.申请者应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

  4.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5. 英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CET-4或CET-6通过或IELTS ≥6.0或TOEFL ≥85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其他语种参照英语条件。

  6. 在职人员要求全脱产攻读学位。

  7.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考生参照“申请-考核”制办法执行,根据考生最终考核情况酌情录取。

  三、申请材料

  1.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生入学申请考核登记表一份(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打印);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复试时提供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

  3.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5.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6.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7.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

  8.已获硕士学位申请者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

  9.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四、审核

  1.学院成立审核小组,由5位博士生导师组成。

  2. 申请人登录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实名申请。

  3. 下载打印本人《“申请-考核”登记表》,与其他申请材料一并装订成册,按照研究生院招生办规定的时间寄送到学院,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博士‘申请-考核’制材料”。

  4. 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方能参加复试(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将以学院网站公告或通知为准)。

  5.如发现申请者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五、复试(分值200分)

  1.学院成立博士生导师复试小组,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担任,组员由5-7名博士生导师担任。

  2复试方式包括专业课笔试与综合面试:

  (1) 专业课笔试100分,考试科目为高等化学。

  (2) 综合面试100分,1.准备个人研究方向的综述介绍,包括研究背景、研究进展、存在问题、拟开展研究内容等(15分);2.综合素质(15分);3.科研考核(15分);4.专业兴趣(15分);5.英语阅读与听力(40分)

  (3)复试采取差额复试方式:考生最终成绩=专业知识×60%+综合面试科研能力×40%。考生的复试成绩中若笔试成绩低于60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录取

  学院依据网站提前公布的“申请-考核”制方案进行复试,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后决定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

  为了把“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工作做好,学院一定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化学学院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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