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02-17 13:51:19来源:网络

山东财经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的高级财经领域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博士研究生招生按考试方式分为普通招考和申请-考核。其中普通招考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有关要求见《山东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政研[2016]14号)(点击查看)。

  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通过普通招考方式报名。

  三、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在报名时应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获得CET-6合格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已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2篇相关学术论文,并经招生学院审查认定达到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水平;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标准,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考生在博士阶段入学时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

  5.具有一定的科研潜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申请-考核”报考条件

  1.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报考攻读形式须为全日制。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待确定录取时须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人事关系的函;

  3.考生在博士阶段入学时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

  4.硕士攻读专业应与申请的博士专业相同、相近或为基础类学科;

  5.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近三年内作为第一作者(或者硕士生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至少在《山东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试行)》(政科[2015]7号)规定的A级期刊发表1篇专业学术论文,或者在B级期刊发表2篇专业学术论文(所发表论文应属报考学科或与报考学科相近,社科中文A、B级期刊须是CSSCI来源期刊);

  6.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7.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全国大学英语(CET)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或者TOFEL成绩达到80分以上,雅思成绩达到5.5分以上;

  8.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其中一人应为报考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四、招生计划和招生导师

  2017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20人左右,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指标为准。

  招生导师详见《山东财经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招生类别

  我校只招收在基本修业年限内,能够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后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工资关系调入我校。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不转人事档案,但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及允许考生全脱产在校学习的证明文件(见附件1),并在拟录取前与我校和工作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保证在读期间全脱产学习。

  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只招收高校教师,比例不超过总招生人数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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