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02-17 13:51:19来源:网络

  七、考试

  (一)普通招考

  1.初试

  (1)初试日期为2017年4月8-9日(星期六、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

  2.复试

  (1)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及考生考试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达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含专业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和综合面试等。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考试时间为2016年12月3-4日(星期六、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申请考核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和思想政治考核。

  1. 笔试。笔试包含外国语、公共基础和专业综合三个部分,各部分满分为100 分。

  2. 面试。对考生的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

  3. 思想政治考核。该考核不量化成绩,只评价合格与否。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八、录取

  (一)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考核结果以及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除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外,被录取考生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三)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学制

  实行弹性学制,原则上为3-5年,最长不超过6年。

  十、学费

  根据国家规定,所有新入学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

  十一、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有工资收入者除外)可享受或申请国家奖、助学金或学校奖、助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我校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详见《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和《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

  十二、违规处理

  (一)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学校,由考生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和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其他

  (一)我校不提供任何与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相关的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请考生及时关注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三)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附件【附件1 政审表.doc

附件【附件2 全脱产在校学习证明.docx

附件【附件3 转入档案证明.docx

附件【附件4 山东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信息表.docx

考博必备!历年真题及答案

考博精品好课,就选新东方!

关注新东方在线服务号

回复【考博真题】领取备考必看真题集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更多>>
更多好课>>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