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0-10 17:58:51来源:网络

兰州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兰州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收计划约620人(含各类招生考试方式、各类专项计划),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的具体招生人数由招生学院公布。

  三、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已获硕、博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业务要求:

  ①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若为公务员,须出具公务员身份证明);

  ②修读过五门以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需有书面证明);

  ③以本人为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

  ④达到招生学院提出的其他具体业务要求。

  ★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考,未经认证的境外学位证书不予认可。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硕博连读

  除满足上述第1、2、4、5条规定外,考生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已完成规定的硕士阶段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学硕士研究生。

  2.申请者须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3.原则上不跨学科门类。

  4.学术学位博士招生专业只能接收学术学位专业的在学硕士研究生申请,专业学位博士招生领域只能接收对应专业学位领域的在学硕士研究生申请。

  ★各博士招生专业是否招收硕博连读考生,请与有关招生学院联系确认。

  (三)直接攻博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推免生(直博生)接收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校研〔2017〕51号)要求执行,不再进行报名。

  (四)申请考核

  我校化学化工学院、资源环境学院、草地农业科技学院、大气科学学院、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各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和固体力学(080102)、工程力学(080104)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实行“申请考核制”,具体报考要求以相关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为准。

  (五)少数骨干

  详见《兰州大学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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