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0-10 17:58:51来源:网络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7年12月1日-31日。

  2.对象:报考兰州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含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两种考试方式的所有考生。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考生认真阅读报名系统中的《兰州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并按照网站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考试信息并提交电子照片。

  ●请正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及各阶段已获学位(学历)证书编号等信息,以上信息必须与学信网上一致,否则将不能通过教育部录取资格审查。

  ●请按网报系统要求提交部分材料的电子版,作为准考资格复审的必要材料。

  ●电子照片将用作考试、录取通知书、入学后学籍管理、档案材料以及校园卡等用途,请认真准备。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照片,一般应为蓝(白)色底色的免冠头像数码近照,图像必须清晰,格式须为jpeg,大小控制在35k以内。相片尺寸为150(宽)×200(高)像素(pixel)。请考生在网上报名前,提前按上述要求准备电子照片。严禁通过软件合成、修复、修饰电子版照片。

  (二)报考材料提交

  考生在网上报名结束后,请于2018年1月9日前将以下报考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寄(送)到有关招生学院。逾期未寄(送)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兰州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

  1.普通招考考生

  (1)《兰州大学2018年博士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须本人亲笔签字确认,并粘贴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2)《专家推荐书》2份(由考生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独立填写)。

  (3)《兰州大学2018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列表》(附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及通讯评议书(在读硕士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可不提交)、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4)学位证明材料

  ①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

  ③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兰州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表》。

  ②已修硕士课程成绩单。

  ③中职或中职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若为公务员,须出具公务员身份证明)。

  ④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2.硕博连读考生

  除提交上述(1)、(2)、(3)材料外,硕博连读考生还须提交:

  (1)《兰州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硕博连读考生专用)。

  (2)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须提交由考生所在省教育厅民教处(或高教处)审核签字盖章后的《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以上各类材料不全者,该次报名无效。

  (三)报名考试费

  1.收费标准

  报名考试费包括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报考普通招考方式的已获硕士学位和应届硕士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200元,报考普通招考方式的同等学力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290元。硕博连读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110元。

  2.缴纳方式

  (1)除“两段制”考试方式学院(见下文说明)的普通招考考生的复试报名费在复试报到时以现金方式缴至招生学院外,其他报名考试费均采取“网上缴费”方式进行缴纳。

  (2)未按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兰州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考生报名前请自审资格,网上缴费成功后,所缴纳的报名考试费不再退还。

  五、资格审查

  各类考生的报考资格由招生学院依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按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并由招生学院将符合报考条件的准考名单统一报研究生院备案;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招生学院通知有关考生并说明理由。

  兰州大学研究生院根据招生学院备案的准考考生名单和有关考生的报考信息,对考生的准考资格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最终准考考生名单于2018年2月底前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公布,请有关考生注意查询。其中:“申请考核制”准考考生名单由相关招生学院公布。

  招生学院复试时查验考生学历学位证明、同等学力职称证书、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等原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六、初试

  (一)参加对象:普通招考方式的准考考生。

  (二)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下载时间:2018年3月12-17日。

  (三)初试时间、地点:2018年3月17日,具体时间、考场及教室详见准考证。

  ●“申请考核制”考生初试按招生学院确定的时间、地点要求执行。

  七、复试

  2018年,我校部分学院实行初试和复试在不同时段先后进行的“两段制”考试方式。实行“两段制”考试方式的学院有:药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六个学院(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他招生学院实行初试、复试在同一时间段内统一完成的考试方式。

  (一)时间与对象

  1.非“两段制”考试方式的学院:复试时间为2018年3月18日-20日。参加对象为有关招生学院所有的普通招考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

  2.“两段制”考试方式的学院,复试时间在考生初试成绩公布后,由招生学院确定并通知考生。参加对象为达到有关招生学院初试成绩要求的普通招考考生和所有硕博连读考生。

  (二)复试地点:由招生学院确定并通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招生学院的安排为准,请有关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及时了解并熟知。

  八、体检

  (一)体检对象:参加复试的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

  (二)体检时间:考生复试报到后至复试工作结束前之间完成。考生体检时须空腹,同时携带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三)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四)体检地点:兰州大学校医院。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不按指定地点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各招生学院根据公布的博士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在最低分数控制线基础上,德智体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人事关系、档案转入我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录取前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并按协议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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