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0-16 14:44:55来源:网络

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在境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现场确认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交《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份,并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公章,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地区)就业。

  二、招生学科、专业与导师

  2018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招生导师、研究方向、初试科目、参考书目等信息请登录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主页查询(http://202.118.65.123:8080/zsgl/zsmlgl/zsml_bs.aspx)。招生导师的个人详细信息请登录大连理工大学教师个人主页(http://faculty.dlut.edu.cn/)查询,考生报考前需与导师联系,并征得导师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报考类别

  博士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简称在职定向)和非定向就业(简称非定向)两种类型。我校理工科专业原则上不招收在职定向博士生(不含专项计划),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在职定向博士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部(学院)录取总数(不含专项计划)的5%。

  四、考试方式

  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三种考试方式:普通招考(含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及考核办法,详见研究生院培养主页的《大连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的规定》;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及考核办法,详见研究生院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

  我校在全部博士生招生专业的中实施申请考核制,其中数学科学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部、机械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全部专业将全面采取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不再进行公考招考考试,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须知》。

  五、普通招考报名方式和时间安排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信息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未进行网上报名和未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考生于2017年11月1日—2018年2月20日间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http://202.118.65.123:8080/zsgl/bswb/index.aspx)。具体报名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报名系统相关说明,并在线缴纳报名费150元。

  第二阶段:现场信息确认

  确认时间: 2018年3月2日—3日,逾期不受理。

  确认地点:大连理工大学研教楼610室

  提交材料内容:

  (1)《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通过审核后打印一份,并经报考导师及考生本人签字)。

  (2)硕士学籍、学历、学位材料: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获得硕士学历考生提交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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