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18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简章

2017-11-10 16:20:14来源:网络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18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简章

  2013年3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其中指出:要“建立博士研究生选拔‘申请-考核’机制,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18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将试行以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 考核制”。申请人须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我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经我院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过考核确定是否录取。此要求仅包含大陆,港澳台考生要求请参照《北京大学2018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留学生提交材料请按照国际合作部要求,但是考核时间、内容、办法同国内考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③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满 6 年(到录取年的 9 月 1 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二、招生人数:见北京大学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申请

  1、采取网上申报,请在 2017 年 10 月 16 日 12:00—12 月 8 日 12:00 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bm)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具体程序可在北大研究生招生网查询。

  2、网报成功后,申请者向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

  1)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北京大学 2018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在《登记表》封页空白处明确填写申请的专业、方向、导师;

  2)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在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学位证明文件,经确认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需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外或境外证书者报名时需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 身份证复印件;

  4)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参加复试时应提交全文);

  5) 本科、硕士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6) 个人陈述(含你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其格式可在网上下载,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7) 两封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人员)的推荐信,其格式可在网上下载, (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8)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考生必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各种水平证明三年内有效(以 2017 年 12 月 30 日起向前推算,包含港澳台生)。

  ①英语 a)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 60 分以上;

  b)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500 分以上;

  c) 托福 100 分以上(IBT);

  d) 雅思(A 类)6.5 分以上;

  e) 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考试合格证书;

  f) 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②小语种(只包括学校规定的法语、德语、日语、俄语)参加北京大学 2018 年 1 月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小语种考试,合格标准另定,该考试成绩仅当次有效;

  9) 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10)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 2 篇以上学术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三名)的证书。请将所有材料按照以上顺序统一装入自备信封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2017 年12月20日下午5点前寄送至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31室,以当日寄到准,逾期送达者将视为报名不成功考生。为免信件丢失,请用顺丰快递或者邮政速递 EMS,地址: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231 室(邮政编码:100871;电话:010-62758122)。

  四、选拔方式

  1. 新闻与传播学院收到考生的报名材料之后进行形式审查。

  2. 初审在招生当年 1 月,新闻与传播学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从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研究潜力等方面进行初审。根据审核结果和当年招生计划,原则上按照 3:1 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增减;3 月前在新闻与传播学院网站公布具体复试名单、时间等详细信息。

  3. 复试

  a) 复试方式是笔试+面试,笔试科目:新闻传播学综合知识;

  b) 若复试包含笔试的,由招生专家组自行出题、评分; c) 面试由五位(含)以上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副教授(含)以上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每位老师均对考生打分,考生的面试最终成绩按平均分计算; d) 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打分,各招生专家组根据不同的考试方式,计算考生的最终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中各部分所占比重详见“复试规则” (将于复试前公布)。

  五、录取

  1. 笔试、面试成绩均在 60 分以上的考生视为合格者;

  2. 各招生专家组在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学科和导师的计划招生人数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 如果某位导师没有录取任何考生、或者其录取的人数低于计划招生人数,该导师的招生名额可以转给本专业其他导师或其他专业。

  六、监督机制

  学院将建立以主管研究生副院长和学院领导、学院党委纪检委员为主组成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招生专家组二级审核制度,确保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七、其它事项 1. 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 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的 2018 年博导简介;

  3. 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4. 各个环节的具体时间等要求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和新闻与传播学院的网上通知,恕不另行通知;

  5. 本说明由新闻与传播学院负责解释。

  八、招生咨询我院招生信息请查询网页:www.sjc.pku.edu.cn 招生咨询热线(010)6275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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