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1-23 10:53:46来源:网络

西南政法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2018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05-131名。分配在各学科专业下的招生名额视上线合格考生的情况作微调。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含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该类人员为同等学力报考者)。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呈交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在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上发表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两篇(第一作者,刊物原件)。具有海外高校全日制一年制硕士学位的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交达到国内硕士同等水平的研究成果,方可报考。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5.在职人员考生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西南政法大学招收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者网报后下载此表)一式二份,非在职人员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的《西南政法大学招收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二份。

  6.我校试行“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详情参见《西南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各法学二级学科以“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本学科当年招生总人数的50%。

  7.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8.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符合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要求。

  三、考试方式与学制

  1.招生考试一年一次公开招考。

  2.学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全日制脱产学习三年;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全日制脱产学习四年。

  四、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月5日-2月10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页(http://www.swupl.edu.cn/yjszs/)浏览报考须知,按“须知”要求报名。凡不按“须知”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网报后考生应按要求,于2月20日前将报名材料寄(送)研招办审查。

  2.所有考生均须到校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后,其报名方为有效。

  (1)现场确认报名时间:2018年3月2日-3日,过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报名地点: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渝北校区第五教学楼5102室)。

  (3)确认程序

  (a)考生凭网上报名编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县级以上医院常规体检的体检材料,以及报考条件(二)中第2、5、6项要求的证件及材料。应届毕业生另加学生证;非应届毕业生另加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备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评议书的复印件(同等学力的考生送交已学习过的硕士课程及成绩证明)。由工作人员查验、审查其报名资格,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b)按规定当场摄像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c)领取《准考证》。

  3.报名“申请-考核”制选拔的考生,请于1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送报考学科所在学院初审。

  考生应提供翔实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018年3月10日-12日(11日下午至12日为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考试地点

  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第五教学大楼。

  六、考试科目及考试方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语(不含听力测试),二门业务课。同等学力的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和两门硕士阶段的主干课程。

  2.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能力,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情况的重要环节,是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为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为减少考生往返于招生单位的次数,复试工作定在初试结束后进行(请阅“考场须知”其他事项栏目中关于复试的安排)。复试内容:外国语听说测试;本专业综合知识;考生科研成果展示。凡展示的科研成果经查实为抄袭的,复试成绩以零分计算。

  3.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向学科组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研究计划,方可参加复试。

  七、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综合其申请材料(即报考者按要求提交的材料)评价结果、思想政治品德、综合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附件下载:西南政法大学2018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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