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1-23 16:31:08来源:网络

厦门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共有四种选拔方式: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与普通招考。

  (一)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是面向全国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推免生)直接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入学后即取得博士学籍。我校从2017年起大幅提高直博生招生比例,同时,设立直博生新生奖学金(具体详见第十三款“奖、助学金”)。直接攻博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阶段,入学申请条件及办法详见《厦门大学2018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简章》。

  按照教育部和厦门大学关于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直接攻博考生应有推荐免试资格及名额,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成功报名。最终录取信息以教育部推免系统的信息为准。

  直接攻博考生要参加2017年12月进行的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面向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在硕士生阶段即可转为博士生学籍。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秋季学期。我校2018年硕博连读选拔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详见《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

  (三)申请考核

  我校2018年实(试)行申请考核的招生单位或学科如下: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航空航天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医学院(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计划除外)、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药学院、能源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萨本栋微米纳米科学技术研究院、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邹至庄经济研究中心、管理学院、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南海研究院、公共事务学院、公共政策研究院、台湾研究院(部分专业)、教育研究院(专业学位)。

  申请考核分为申请材料初审、面(笔)试考核复审两个阶段进行,是指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相关学院(研究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的招生方式。相关考生,除满足本简章规定的基本要求外,还须同时满足报考院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中的其它要求(详见各学院网站公布的选拔办法)。

  申请考核选拔方法如下:

  1.报名与申请材料提供

  考生须向我校相关院系提交其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中要求的报名材料(报名要求见第八款“报名”)。

  2.审核并确定面试名单

  各院系收到考生报名材料后,组织本院专家导师组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认真评审,以评分方式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名单,经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终审后确定通知入围者参加面试。

  3.组织面(笔)试

  考生面(笔)试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笔)试时间和面(笔)试内容以各院公布的选拔办法为准。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

  (1)政治理论科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的考试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上午,地点: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2)考核时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

  注:实行申请考核的生源,不能调剂到实行普通招考的专业。

  各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将于近期公布,敬请各位考生关注我办网站和各院系网站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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