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1-29 15:07:49来源:网络

同济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 2018 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980 名左右,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专项计划 4 名左右,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 12 名左右,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生计划 20 名左右。上述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最终下达为准。

  二、学习与就业方式

  除工程博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和“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试点项目”等专项计划外,我校 2018 年仅招收全日制学习方式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关于学习方式与就业方式的政策说明如下:

  1.学习方式根据教育部要求,从 2017 年起将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除工程博士外,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2.就业方式博士生的就业方式(报名系统中的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二种。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是指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该类学生可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毕业时可自主择业,并纳入学校就业方案,按照学校研究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执行。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是指录取前本人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在学期间,人事关系和档案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该类学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不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期间不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就读期间不能转变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参加专项计划的博士研究生,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该类学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不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期间不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学生的奖助、就业和保险,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

  博士生的学制为 4 年,直接攻博生学制一般为 5.5 年(医学院和口腔医学院为 6 年)。学习年限最长为 7 年。我校招收的工程博士按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培养。除此之外,其他博士生均按全日制学习方式培养,即要求学生在学期间全脱产在校学习。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学位者(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 2018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需推荐专家签名,具体格式可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下载,用 A4 纸打印);

  5.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相关规定办理。

  6.除上述条件外,学院的其它要求见各学院公布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可参考《各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的申请条件简表》(见附件一)。

  7.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名时须征得工作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一旦录取,考生需妥善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办妥各种手续,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不能调档或单位不同意签署定向就业培养协议,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 2018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前寄(或送)至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9.报考工程博士的考生,请按照《同济大学 2018 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所要求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报考。

  五、选拔机制

  我校博士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选拔机制,招生过程分为材料审核、初试和复试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的组织和成绩评定由各招生学院确定。 2018 年,我校土木工程学院、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铁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研究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汽车学院和人文学院实施的申请-考核制,不再组织初试,其他学院的申请-考核制中含有初试,可参考《各学院招生办法简况表》(见附件二),具体以各学院公布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为准。医学院先进行初试选拔,再进行材料审核和复试。具体见医学院公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六、招生办法

  我校博士生招生按照考生来源分有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三种招生方式。

  (一)普通招考

  1.网上报名和交纳报名考试费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和交纳报名考试费时间:即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28 日,每天 0:00-22:00。报名考试费:250 元。登陆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yjszs.tongji.edu.cn)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考试方式选择“普通招考”),同时在报名系统相应位置上传下述材料:

  (1)报名照片上传的报名照片必须为标准证件近照, JPG 格式,150×200 像素,大小 30K 以内,白色或浅蓝色背景。照片尺寸修改请参照图片处理帮助。该报名照片将用作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入学后学籍管理、档案材料以及在校证件等用途,请认真准备。如因照片模糊、年限较长或其他不合要求的因素,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的情况,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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