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大学2018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2-13 15:02:11来源:网络

延边大学2018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各学科、考生:

  根据《延边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方案》,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继续实施“申请-审核制”,现将“申请-审核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申请者为全日制普通硕士研究生毕业(含应届硕士生)。

  (三)申请者具备所攻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四)申请者在以往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报考自然科学类学科的申请者,必须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不含专刊、增刊)上发表3篇(含3篇)以上的与报考博士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有2篇为核心期刊论文)或1篇SCI论文。

  报考人文社会类学科的申请者,必须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不含专刊、增刊)上发表2篇(含2篇)以上与报考博士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为核心期刊论文,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发表。

  (五)外语须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或大学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六)专业目录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http://gradms.ybu.edu.cn/zsml.php

  二、申请材料

  (一)《报考延边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二)延边大学博士报名信息表(网上注册后最终报表)

  (三)①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生证复印件)。

  ②本科和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

  (四)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五)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等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申请条件 第四款中所要求的论文);

  (七)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

  (八) 报名费:180元。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可信。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及学籍,并不接受其再次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三、申请程序

  (一)凡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于2017年12月26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递交申请材料,由研究生院初审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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