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2-28 14:32:21来源:网络

华东政法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报考类别

  我校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报考类别包括定向和非定向。定向类别的博士研究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规模的40%。

  三、学制、修读年限

  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

  四、招生方式、招生规模

  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资格申请(申请考核)制。

  本年度我校拟招收各类博士研究生80名左右(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生和资格申请),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名额为准。

  各专业定向类别博士研究生招生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的40%。

  各专业招生计划、硕博连读和资格申请制博士研究生招收计划等均为初步安排,录取时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下达的实际招生名额,视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作适当调整。

  各专业视考生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定向生限额、实际招生名额、考生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硕博连读、资格申请制招收计划未执行的,可转作导师普通招考博士生计划。

  五、普通招考

  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实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国家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需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三年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

  b.在所报学科领域已有专著出版;

  c.三年内曾主持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或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

  4.考生本科和硕士研究生两阶段中,原则上一个阶段所修专业与所报考专业为同一学科。

  5.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6.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书。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8.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9.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并支付报考费:考生应在2017年11月20日—12月30日,登陆我校东方法学网站(http://yjsy.ecupl.edu.cn)博士生报名系统正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提交;按照报名系统提示,支付250元报考费;未网上缴付报考费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2.表格下载:考生下载打印《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专家推荐书》等表格材料。

  3.准考证打印:2018年3月1日至3月11日,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网上报名时的密码)登录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不显示照片的《准考证》无效。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发放纸质准考证。

  4.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全面、客观填写个人信息,报考资格审核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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