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9-02-21 10:20:52来源: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浙江财经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财经大学坐落在素有“人间天堂”美誉的浙江省杭州市,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法、理、工、艺、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高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74年的浙江财政银行学校,1987年获准成立浙江财经学院,1991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3年更名为浙江财经大学,2014年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7年被列入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2018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现有下沙、文华、翠苑和长安4个校区,占地2300亩,总建筑面积98.5万平方米。设置有16个学院,1个教学部,1个独立学院,3个研究院。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在校普通全日制学生15000余人(不含独立学院)。建有诺贝尔经济学奖文献馆、孙冶方经济科学奖文献馆等5个特色文库。

  学校坚持把人才作为核心资源,不断提高师资队伍实力。在校教职工1590余人,专任教师1090余人,正高级职称160余人,副高级职称35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610余人。设有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人选等省级及以上人才100余人。另聘有100余名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兼职教授。

  学校坚持把学科建设作为发展龙头,大力加强学科和学位点建设。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博士人才培养项目,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3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应用经济学为省优势特色学科,应用经济学、统计学等2个学科为省A类一流学科,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理论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等4个学科为省B类一流学科。

  学校坚持把科研创新作为强校之路,不断提高社会服务能力。拥有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1个,省新型高校智库2个,省重点创新团队1个,省高校创新团队1个,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2个。先后有4位教师的独著或合著成果获得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近年来,学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67项,承担国家级科学研究项目291项、省部级科学研究项目870项,哲学社会科学类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数位居浙江省属高校前列。与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展战略合作,大力加强政产学研协同创新,众多研究成果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的重要批示,为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制定政策提供智力支持。

  学校坚持把开放办学作为桥梁纽带,不断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已与32个国家和地区的122所高校建立良好的校际关系,开展教师互派、学生互换、科研合作等国际交流,举办中加会计学专业、中美市场营销专业、中英金融学专业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留学生数量逐年增长,先后有7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来校学习。拥有浙江省唯一的ACCA、CGA考试中心,ACCA考试中心被评为ACCA白金级教育机构。

  浙江财经大学秉承“进德修业,与时偕行”的校训,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10万余名各级各类高素质人才,被誉为浙江财税干部的“黄埔军校”、会计师的摇篮、金融家的沃土、企业家的殿堂。学校正在大力实施“党建领校、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科研强校、文化荣校、校友名校”的发展战略,努力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型财经大学。


  浙江财经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学生具有坚实宽广的经济学科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备宽广的国际视野,能够创造性地提出新观点、理论、方法或创新性地利用最新研究成果解决重要的实际问题,毕业后能够卓有成效地从事经济学教学和相关领域前沿问题研究。

  二、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三、招生人数

  我校2019年计划招生人数预计20名,具体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主要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全脱产,转档案)博士研究生。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三)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2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本项目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或已获得高级职称。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3月25日。

  (二)报考流程: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报考费)---- 下载填写报考登记表、递交申请材料-----查询报名成功与否------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初试-----资格审查(针对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复试------拟录取公示。

  (三)报名方式

  1.2019年博士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系统,考生请登录以下网址进行在线报名:http://bszs.zufe.edu.cn/bsbmxt。(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

  2.网上报名后须在2019年3月30日前递交以下材料及交纳报名费:

  (1)《浙江财经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可由报名系统导出打印并手写签名,应届硕士生需所在学校院系所签字盖章,往届考生须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及人事部门盖章,无签章的报名无效)。

  (2)报名费120元。报名费统一缴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浙江财经大学,账号: 33001616781050001155,开户行:建行杭州文西支行。

  缴费时请务必注明本人姓名和用途,如“×××博士报名费”,并将缴费凭证复印件与其他报名材料一起递交至研招办。材料递交请以顺丰快递、EMS特快专递或者直接交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行政楼216室)。

  3.考生报名时必须严格按要求填写网上报名信息表,报名截止后及时关注我校博士生报名系统,查看报名成功名单或已发准考证名单。为避免因学籍或学位问题影响报考和录取,请考生在入学考试前自行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查询或在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rz/)上进行学位(往届生)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建议先行办理好本科及硕士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以备复试时资格审查使用。

  4.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所有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时进行,若不符合报考条件将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六、入学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9年5月初,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

  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

  (三)考试科目

  初试科目:政治理论(仅针对同等学历考生)、英语、二门业务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四)学历和学位证明查验

  考试时进行二代身份证与证书查验。所有考生来校参加考试时需查验学历和学位证明原件(已获硕士学历或学位者,必须带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必须带学生证;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需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报考条件所要求的材料原件)。

  (五)复试

  1.复试时间在初试成绩公布后通知。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2.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一定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办法。复试由博士研究生招生所在学院组织进行。

  3.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且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4.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研究生学生证原件)

  (3)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和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5)专家推荐信二份(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6)二等甲级以上医院的三个月以内的体格检查表(参照高考体检标准);

  (7)同等学力者提供报考条件(四)中的材料、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录取

  (一)根据初试及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入学时须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收费及奖助政策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按基本学习年限缴纳。

  奖助主要内容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称号三类。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主要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综合素质优异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0000元/年。奖励名额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为准。

  2.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学校根据新生和高年级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奖励标准。

  (1)新生学业奖学金:

  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5000元/年,符合申请资格的所有学生皆可获得。

  (2)学业奖学金(高年级)

  高年级学业奖学金主要根据上一学年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表现来评定。奖励标准与评定比例如下:

等级

标准(元/年)

比例(%)

一等奖

18000

20

二等奖

15000

30

三等奖

10000

50

  (二)研究生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全脱产学习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照基本学习年限发放。发放标准为每年15000元,按照10个月,1500元/月发放。

  2.学校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基本学习年限,每年10000元,按照10个月,1000元/月发放。

  3.“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

  “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是指研究生通过校内兼职工作获得的岗位酬金,包括助教、助研、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助学金。

  助教、助研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导师的教学、科研工作,由导师根据其教学、科研需求设置。博士研究生助研、助教学金800元/月,一学期按4个月计发。

  助管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各职能部门、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学生辅导员主要担任学院辅导员辅助工作,工作岗位设置由研究生院、各职能部门、学院协商确定。助管助学金根据18元/小时的标准,于每学期末按实际工作时间一次性计发;学生辅导员助学金按600元/月,一学年12个月计发。

  (三)研究生荣誉称号

  研究生荣誉称号用于表彰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包括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等。研究生荣誉称号由学校发文并颁发证书,不发放奖金。

  注:上述收费与奖助政策若有调整,以学校执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编:310018

  招生热线:0571-86754635;0571-86754626(传真)

  电子邮箱:yjs@zufe.edu.cn

  网 址:http://yjsc.zufe.edu.cn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71-)

网址

财政税务学院

吕老师

86754691

https://cz.zufe.edu.cn

金融学院

叶老师

86735861

https://jrxy.zufe.edu.cn

经济学院

陶老师

87557441

http://jm.zufe.edu.cn

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

陈老师

86732579

https://irr.z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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