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201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办法

2015-09-14 16:07:15来源:网络

  1) 《北京邮电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点击即可下载);

  2) 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3)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4) 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证明材料;

  5) 已获硕士学位申请者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的概要、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复印件;

  6) 校外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学校研究生部出具的申请人为全日制双证硕士研究生证明信。

  7)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含对所报考学科的认识)。

  科研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试时携带交由复试组秘书核验。

  2、申请材料邮寄地址(请在信封上注明“申请-考核”制申请材料):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152信箱 罗老师收

  邮编:100876

  2011协同创新中心办公地点:教一楼228室,联系电话:010-62283180

  (二) 综合考核

  2015年10月19日前,2011协同创新中心组织综合考核专家组,从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科研能力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素质等综合素质对考生进行不少于50分钟的考核,并形成综合考核意见。其中,每位考生需采用PPT形式进行不少于30分钟的个人情况介绍,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科研学术成果、博士研究计划及对报考学科的认识。考核过程须严格、书面记录须仔细且留存,有条件的进行全程录像。

  (三) 录取

  2015年10月23日前,2011协同创新中心将综合考核意见反馈到学院,由导师所在招生学院提出拟录取名单,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备案后,在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公示十天。

  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招收的博士生,提交档案材料、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工作与普通招考博士生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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