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0-21 17:00:51来源:网络

  3. 寄送材料至院系。

  (1)申请考核方式:考生根据各院系的“申请-考核”实施办法,在院系规定的申请材料交寄截止时间之前(以寄出邮局邮戳为准),将报名及申请材料直接寄送到相关院系指定地址,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院系考核,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普通招考方式:考生在2016年3月14日-15日复试期间,将如下材料交到报考院系:

  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两份由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签字封口的专家推荐信,以及往届生的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和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的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考生还可向报考院系提供能证明自己学术能力的材料,如: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硕士论文等材料,这些材料也将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3)直博生方式:直接攻博考生在推免生复试阶段提交专家推荐信。

  五、考核及考试程序

  1. 申请考核方式:

  以院系公布的博士生“申请-考核”办法为准,院系自行组织申请考核过程。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院系网站公布的招生通知。

  2. 普通招考方式:

  初试时间: 2016年3月12-13日

  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初试后的两天内进行

  考试地点:南京大学(初试安排以准考证和研究生院主页为准,复试安排以相关院系通知为准)。

  初试验证:考生在参加初试时需要给监考老师查验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以及往届生的硕士学位证原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和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原件、同等学力考生的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复试验证: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给院系查验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以及往届生的硕士学位证原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和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原件、同等学力考生的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六、其它注意事项

  1.2016年全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学科、专业均实行一次性招生(秋季入学)。入学时间为2016年9月。

  招生目录中列出的招生人数为院系招生基准规模,包括硕博连读及直接攻博招生名额。关于导师在本年度即将招收硕博连读及直接攻博考生的情况,请各位考生在报考前咨询报考院系或导师。

  2.为保证培养质量,提高科研效率,鼓励考生报考非定向博士生,规定:每名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每年最多招收一名定向就业博士生(不含特殊计划);兼职导师需与指定专职导师联合招生,原则上每年最多招收一名博士生;每位导师仅可以招收一名特殊计划考生,每位考生最多只能选择一种特殊计划报考;特殊计划包括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考生须慎重选择导师报考,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导师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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