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1-12 17:37:09来源:网络

  三、考核及选拔

  (一)普通招考制

  1.初试

  时间:2016年3月12日-13日

  地点: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考生须在考前一周在网上查询具体考场安排)

  初试科目:初试为笔试,包括外国语(不含听力)和两门业务课。详见“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外国语考试内容:词汇和语法结构、阅读理解、综合、翻译、写作,满分为100分(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注: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2.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时间:初试结束后一周之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中国政法大学

  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

  (2)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

  (3)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政治理论和2门专业课程。

  (二)“申请-考核”制

  根据学院要求,考生在邮寄材料、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学院的复试考核阶段,具体办法详见各学院的《“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三)健康检查

  考生复试时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录取

  录取工作贯彻按需招生方针,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数内,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同一录取分数线原则。录取名单应按照导师名下上线考生的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在考生综合素质达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录取的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0%。在符合规定条件下,录取不超过10%的汉族在职考生。

  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学制和培养

  我校招收博士生均为全脱产,基本学制3年。

  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详见《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规定》。

  六、学费、奖助学金、公派出国

  (一)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从2014年起,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金额按照各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规定执行。

  (二)奖助学金

  学校将根据有关标准及申请审批程序,为博士研究生提供奖学金、助学金或科研资助。

  新入学的一年级研究生,成绩优秀的可以享受新生奖学金,二年级、三年级时根据前一年的在校综合表现,评定当年的奖学金。

  现将新生享受奖学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享受奖学金的新生范围

  (1)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考生,根据奖学金名额和成绩排名,确定是否享受新生奖学金。

  (2)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享受奖学金。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考生可参评奖学金。

  2.新生奖学金的比例和金额

  (1)新生奖学金覆盖比例为70%。

  (2)新生奖学金金额与首年学费等额。

  有关奖助学金的详细信息(含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请查询学生工作部网站"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栏目(web.cupl.edu.cn/xsc/)或研究生院网站"奖助学金工作"栏目(yjsy.cupl.edu.cn/links/c116/)。

  (三)公派出国项目

  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将有机会参加公派出国留学攻读博士学位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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