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族大学与天津大学2016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05-17 17:18:52来源:网络

  六、报名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6年4月10日—5月10日。

  流程:登录yzb.tju.edu.cn,点击网页左侧“服务系统”栏中的“统考博士报名”,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

  l“专项计划”中选择“与青海民族大学联合培养博士”;

  l报考院系所选择“管理与经济学部”;

  l报考专业选择“公共管理”;

  l报考导师项视个人情况选择;

  l研究方向可随意选择,但最终依照“联系方式”板块中“备用信息”选项中必须填写的三个报考研究方向代码及先后顺序为准(具体参见本简章“第三条”);

  l   是否参加e-Learning测试选择“否”。

  (二)递交材料

  时间:2016年5月13日前

  地点: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内容:

  1.天津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该表由网报系统生成,打印后手写签署本人姓名、张贴照片并完成相应栏目的审批手续);

  2.申请信(含个人基本情况、对报考方向的了解、报考目的、今后学习科研计划等,限1000字);

  3.个人自述(含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限1500字);

  4.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考试时须核验原件);

  5.本科、硕士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应届生证明)(考试时须核验原件);

  6.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评议书;

  7.本人已有科研成果的复印件;

  8.个人职业发展计划(2000字左右);

  9.政审合格证明材料;

  10.两份副高以上专家推荐书(其中一位为考生的硕士指导教师)。

  1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须提供硕士课程成绩证明材料以及两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公开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省部级奖励。

  12.现场拷贝考生在综合测评环节的PPT汇报材料(电子版)。

  材料递交方式:按申请材料顺序整理后,现场提交或通过邮件寄送。通过邮件方式寄送申请材料的,必须于5月13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至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未寄送申请材料的,报名无效(自述表、政审表、专家推荐表)。

  (二)资格审查

  导师组集中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筛选,确定进入初试环节考生名单,并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中予以确认和在网站公示。

  七、初试

  时间:2016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青海民族大学

  (一)外语:

  满分为10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考生可二选一。

  (二)专业:

  考试方式为笔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其中,藏学综合(2201)和藏医药学基础(2202)为汉文试卷,考生用汉文答题;藏传佛教原理(2203)和汉藏文化交流史(2204),汉文、藏文各占50%左右。

  (三)汉语综合

  考试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主要内容为言语理解、形式逻辑、命题作文、古汉语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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