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1-02 14:47:33来源:网络

  6. 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7. 硕博连读考生需提交《华南农业大学2018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8.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设想(不少于3000字,由学院做具体要求);

  9. 符合要求的第三方英语成绩证明;

  10. 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1、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四、英语入学考试

  我校不再组织统一英语入学考试,请考生参加以下类别的第三方英语考试:TOEFL、雅思、GRE、英语四级、英语六级、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5)。

  (一)分数要求

  TOEFL≥72分、雅思≥5. 5分、GRE≥280分、英语四级≥425分、英语六级≥425分、国家英语专业考试≥60分、WSK(PETS5)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标准。

  (二)有效期

  第三方英语考试成绩六年内有效(2011年9月1日之后取得)。

  五、选拔程序

  (一)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对考生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初选阶段。

  (二)初选

  招生学院组成初选审核学科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英语能力、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实行每位导师独立评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后,再以专业为单位,按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在招生导师同意的基础上,按差额复试的原则,提出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名单,进入复选阶段考生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不超过2:1。

  (三)复选

  1. 笔试:由招生学院组织,按学科对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笔试。

  2. 学术报告:由招生学院组织考生公开进行15分钟的学术报告及研究工作设想。招生学院按学科组成专家组担任考核工作。

  复选工作的具体安排将提前5天在学院主页公布,复选结束后在招生学院网页公布复选通过名单及拟录取导师,具体时间及详细安排见学院实施细则。

  (四)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各学院按各学科初选、笔试、考生学术报告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学院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审核后于2018年5月20日前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六、体检

  考生自行在三甲以上医院体检,并于提交报考材料时提交半年内体检报告。不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七、招生计划

  我校公布的《华南农业大学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各专业招生计划包含普通考生和硕博连读人数,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和生源情况进行调整。我校平均每位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人数不到1名,请考生及时与导师沟通。

  我校2018年录取的全日制定向就业攻读博士学位考生比例将控制在20%以内。

  八、收费标准、生活待遇及奖学金

  (一)博士生缴纳学费标准: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术型博士生9000元/年,三年共计27000元/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专业型博士生12000元/年,三年共计36000元/人;全日制定向就业学术/专业型博士生20000元/年,三年共计60000元/人;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000元/年,三年共计60000元/人。

  (二)奖助学金

  1. 国家奖学金:博士生国家奖学金为每生3万元/年(只奖励在校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2. 助学金(正常学制内非定向研究生享受)、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全日制非定向生享有荣誉和奖励金额,定向生只享受荣誉,非全日制研究生参照全日制定向生,以具体文件为准)、助研岗位津贴情况如下表:

奖学金

助学金

总金额

学业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学校助学金

助研岗位津贴

类型

等级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博士生

一等

18000元/年

20%

833元/月

1367元/月

≥400元/月

≥49200元/年

二等

12000元/年

50%

≥43200元/年

三等

9000元/年

30%

≥40200元/年

  3. 单项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

  学校每年设置150余万元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奖励在校表现突出的研究生个人或团体。奖励比例和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社会奖学金,则根据捐赠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奖励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对象和金额按照社会奖学金捐赠协议执行。

  4. 科研成果奖励

  学校每年对优秀学位论文、发表高质量科研论文的研究生作者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5. 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及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每年设置90万元专项助学金,用于资助以下研究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遭遇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发生重大变故或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的研究生;参与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其中助教岗位面向学院相关基础课程设置,助管岗位面向机关部处、学院等单位设置。

  6. 国家助学贷款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条件和金额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主要有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资助计划、博士生创新人才(国内培养)培植计划、博士生国(境)外联合培养计划。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资助计划,每年拟资助30名左右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资助额度为3000元至15000元。博士生创新人才(国内培养)培植计划,旨在加快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步伐,每年拟资助34名左右延长期间的非定向博士生,资助经费为7. 2万元/人,另导师须在此期间提供不低于每月1000元的“助研”津贴。博士生国(境)外联合培养计划,旨在提升我校博士生国际化视野,每年选派30人左右优秀博士生到国外知名大学和研究机构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资助经费为12万元/人。

  九、其他说明

  (一)学校实行校、院二级管理,考生在报名、考试、复试、录取过程中的学科相关问题请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学院制定的招生细则如有报考相关条件,报考考生也须符合。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学院不提供往年试题和参考书、不举办任何课程补习班。

  十、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的规定,学校和学院都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生招生的相关信息。

  (二)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学校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三)学校设有监督举报电话

  电话: 85280066(研招办)、85281301(纪委);

  E-mail:yzb@scau. edu. cn(研招办)、jjjc@scau. edu. cn(纪委)。

  十一、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部门: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邮编:510640;

  招生咨询热线(020)85280066;

  电子邮件:yzb@scau. edu. cn;

  招生专业目录请查询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 scau. edu. cn/yzb。

附件下载: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2018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docx

华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doc

海洋学院2018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doc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2018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docx

华南农业大学电子工程学院2018博士招生实施细则.docx

园艺学院2018年博士生招生实施细则.docx

经济管理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细则.docx

华南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2018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5.doc

兽医学院2018年博士审核制招生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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