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1-02 15:33:13来源:网络

  四、报考流程

  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实行一次招生。实施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学院(专业)报名手续以相应实施细则为准。

  招生专业目录中导师备注为广西大学兼职博导,只可接受广西大学高校教师报考(对口支援专项计划)。

  (一)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编号)。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二)送交报名材料及缴交报名费: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必须将报名材料寄(送)至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查,报名材料现场提交受理时间为2017年12月7日至12月9日(8:30—17:00),其他时间不受理现场提交博士报名材料。外地考生可以通过邮寄报名材料方式报考,报名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网上报名结束后一周内(以寄送邮戳为准)。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缴交报名费。请所有考生务必于12月3日12:00—12月6日17:00期间登录华南理工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http://202.38.194.47/)进行网上缴费,每位考生只需缴交一次报名费。(注:考生按120元/生的标准缴交报名考试费,用户名为2018+报名号,密码为6个0)。

  考生应送交的报名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如是报考定向就业(在职委培)博士生的考生,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内,注明“同意定向就业(在职委培)”的意见;非定向就业(全日制)考生不需要填写意见;

  2、填写完整的《报考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表格从网报系统下载);

  3、两份专家推荐信(模版从网报系统下载);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供此项材料,从本人档案材料中复印且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本科、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且必须在入学时补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7、同等学力者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报考专业硕士生学位课程成绩证明(须由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的聘书(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以及论文(科技奖励、重大课题)等证明材料(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8、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复印件;

  9、近期免冠正面小一寸彩色证件照一张,背面请注明考生姓名和网报编号;

  10、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

  1、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并认真核实。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2、我校对定向就业(在职委培)攻读博士学位的录取人数原则限制在10%以内(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对口支援等国家专项、工程博士考生,下同),凡有在职委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在读的博士生导师将不能再招收此类学生。学院可对定向就业(在职委培)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另行提出学科背景、科研能力、在校学习时间等具体要求。

  3、通过资格审查并已交纳报名费者,可在考试前在网上打印自己的准考证(具体时间请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知)。考生凭准考证与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复试。

  4、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缴交的报名费不予退款。

  五、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初试时间:2018年3月10、11日

  初试地点:华南理工大学(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外国语(不含听力测试)和两门业务课。各科笔试时间为三小时(建筑设计与理论、规划设计与理论、园林设计等做图科目为六小时)。

  考生可在4月上旬自行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页上查询本人初试成绩(我校不另寄书面成绩通知),并查询是否获得复试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自行下载《复试通知书》并按要求参加复试。

  (二)复试

  复试主要考察考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的程度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以及专业英语的水平。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当年报考人数、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初试成绩水平,以宁缺勿滥为原则,对初试成绩提出具体要求,确定各学科最低复试分数线;各学院还可根据报考本学院考生的总体情况以及不同学科特点,在不低于学校最低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确定本学院或具体学科(方向)的复试要求,总分与单科同时满足分数线要求者才可参加复试。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由招生学院自定。。

  复试时间暂定2018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复试通知书为准)。复试成绩在复试结束后24小时内公布,不另寄发书面复试成绩通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须携带研究生证,境外学历考生须携带学历认证证明原件)至报考学院查验。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持同等学力所有材料的原件至招生工作办公室查验。

  考生在复试时需在我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六、招生计划与录取

  我校公布的《2018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列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包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人数,录取时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微调。我校规定2018年每位导师招收博士生人数一般为1名(部分导师可能无招生名额)。

  我校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复试为主)、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综合评估,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优先录取以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形式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各学院在复试后进行导师、考生双向选择,在计划范围内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考生可于2018年5月下旬从网上查询是否被录取。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均不能被录取。

  博士生入学考试成绩仅对当年招生有效。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当年入学,未被录取的考生的报考材料不能转寄其他招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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