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18申请审核博士招生简章

2017-11-28 10:25:39来源:网络

  五、“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适用于普通招考博士,工程博士由研究生院单独组织)

  (一)资格审核(现场确认)

  考生网报成功后,请认真准备报考材料,并于2018年1月2日至5日之间,将所有材料递交至西安交大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教学办(西2楼西249)进行现场确认。不能现场确认的考生请于2018年1月8日之前,将报考材料邮寄至机械工程学院,邮寄时须注明“报考机械博士”;邮寄材料的考生须于3月23日下午携带证件原件来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教学办(西2楼西249)进行现场确认。未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英语考试。

  学院根据考生递交的报考材料,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以形式审查为主,主要核对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是否真实、完备、有效。逾期或材料不全者按放弃处理。通过学院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将于2018年1月中旬在机械工程学院网站公布。

  材料递交或邮寄地址: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

  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收件人:孙利平老师

  邮政编码:710049

  联系电话:029-82665204

  备注:

  ①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所有报考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②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

  ③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报名资格。

  (二)英语应用能力考核

  时间:2018年3月24日 。

  准考证下载时间:2018年3月19--23日。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xjtu.edu.cn)自行打印。

  英语应用能力考核内容主要为撰写摘要、翻译等,不提供参考书和考试范围,满分成绩为100分。英语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英语成绩合格者名单将在机械工程学院网站公示。此环节成绩占总考核成绩的30%。

  (三)材料评议

  考核小组委派专家(报考老师不参与评议)对考生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发表论文、专利等)、硕士论文全文或摘要(应届生)、攻读博士的研究计划书、推荐书等进行评议,对申请者的书面材料进行全面的、独立的评估、打分,并出具书面评议意见。学院依据评议内容制定合格指标与标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此环节成绩占总考核成绩的30%。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的撰写要求。结合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选择某一具体项目,但不要求是将来博士期间必须做的内容,撰写一份科研计划书。内容包括选题的意义、研究背景及国内外现状、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8000字,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科研计划书模板详见附件2。

  科研计划书提交时间:2018年3月23-24日

  提交地点: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教学办(西二西249)

  (四)综合能力考核

  时间:2018年4月26日至27日 。

  学院成立由教授或博导(含报考导师)组成的5至7人考核专家组,重点对考生的基础知识、科研能力以及硕士期间或报考博士以前的工作进行考核,每位考生考核30分钟,其中要求考生准备不超过20分钟的PPT向专家组汇报,专家提问10分钟。PPT内容包括:

  (1)个人基本情况。

  (2)学术报告(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

  (3)科研计划报告,即对撰写的科研计划书进行汇报。

  每位考核专家根据考生的汇报情况,对考生的基础知识、综合能力和科研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估,按百分制给出分数。每位考生在本组的得分是所有专家打分的平均分数。此环节成绩占总考核成绩的40%。

  (五)成绩计算及录取

  最终成绩=英语成绩30%+材料评议成绩30%+综合能力考核40%。

  学院博士招生工作组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录取名额范围内确定初录考生名单,并在机械工程学院网站公示。

  六、录取

  根据考生考核综合成绩、思想品德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全面衡量,导师、考生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七、报考/录取类别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就业,档案一律调至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学校派遣。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部分方向招收)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后与学校、定向单位签订三方协议。

  八、相关费用

  (一)学费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按年缴纳,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至多缴纳4年,直接攻博研究生至多缴纳5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协议执行。

  (二)资助体系

  我校博士研究生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助研、助教及助管岗位津贴、困难补足、国家助学贷款、企业或个人捐资设立的社会奖助金等。学校累计资助时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均不超过4学年,直博生不超过5学年。超出学校资助期限后,如需继续在校学习,博士生可向导师申请资助。

  学校统筹评定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社会奖助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当年不得享受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依据设奖人的意愿进行奖励,可以与国家奖学金或者学业奖学金兼得。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并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奖励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除在职人员之外的全日制研究生。每生每年30000元,按国家下达名额奖励,按年发放。

  2.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基本生活支出,资助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除在职人员之外的全日制研究生。中期考核通过前,每生每月1850元,中期考核通过后,每生每月2250元。按月发放,每年至多发放12个月。

  3.学业奖学金。由学校提供,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更好地完成学业,并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奖励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除在职人员之外的研究生。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三个等级。其中,中期考核通过前,除在职人员之外的全体博士研究生均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中期考核通过后,特等奖奖励比例不超过20%,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8000元;一等奖奖励比例约为30%,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二等奖奖励其余符合基本条件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按年发放。

  4.“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学校面向全体博士生设置助教、助管和辅导员岗位并发放相应的津贴。基本津贴标准为,每个标准助教岗位3200元/学期;每个标准助管岗位800元/月;每个标准辅导员岗位1300元/月。另外由导师设立助研岗位并提供津贴,具体发放数额由导师确定,但不能低于学校规定的基本标准。

  5.社会奖助金。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在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和助学金。按奖项设立协议规定进行奖励。按年发放。

  详情请查阅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相关文件。

  九、入学时间

  2018年9月。

  十、机械学院博士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西2楼西249)
电话:(029)82665204
研招办网址:http://yz.xjtu.edu.cn
电子邮箱: slp@xjtu.edu.cn

机械学院网址:http://mec.xjtu.edu.cn


  十一、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西安交通大学2018年博士生招生简章http://yz.xjtu.edu.cn/info/1011/3019.htm执行,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附件下载:1.推荐书http://mec.xjtu.edu.cn/uploadfile/2017/1125/20171125103600340.doc

2.科研计划书http://mec.xjtu.edu.cn/uploadfile/2017/1125/2017112510381432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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