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2018博士招生简章

2017-12-13 15:48:37来源:网络

  (二)考核阶段

  1、考核办法

  学校不组织统一考试,学院发挥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的职能,各学科成立由5名或以上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该小组原则上必须包含申请人选择的导师,如导师数量不足5人,可由教授补足。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分别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采用研究计划陈述和面试方式对申请者进行考核。

  考核结束后,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申请者的考核情况进行打分,并按照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给出每位申请人的外语及两门业务课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所有考核内容学院都应有可以复查的考核记录材料。

  2、考核内容

  综合素质考核(权重30%):主要包括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团队意识、学术兴趣及心理素质等方面。

  专业基本素质考核(权重40%):以考生所选的考试科目为基础,考核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学科前沿的掌握程度。其中外国语水平考查,以实际应用能力为导向,侧重于专业外语的考查。

  科研创新能力考核(权重30%):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申请人具体情况,全面考察考生的学术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从考生的科研经历、已有成果、对研究方法掌握程度出发,考核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录取阶段

  学院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四、质量保障

  建立招生动态调整机制和培养质量跟踪反馈机制。培养质量是学院进行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配置的重要依据,对于省级、校级优秀博士生论文的导师在招生名额上予以倾斜,对于博士生超过修业年限、其他分流淘汰的情况、教育部及山东省抽查较差论文的导师实行限额招生或隔年招生。

  五、监督机制

  1、信息公开制。合理利用各种信息发布平台,多渠道发布招考信息,包括招生政策、招生信息、招考办法以及录取结果等,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申诉复议制。保证申诉渠道的畅通,及时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申诉电话0532-86981826,巩老师。

  3、过程可溯制。在做好各类考核纸质记录的基础上,对面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保证面试的规范性和过程的可追溯性。

  4、集体决策制。由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多元考核,集体讨论、集体决议、集体监督。

  5、对于在审查、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在申请和考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六、附则

  专项计划、联合培养名额单列,参照此办法执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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