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11-07 11:30:10来源: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申请考核制基本条件

  申请者须具备公开招考博士生报名条件,原则上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者为国家“211工程”高校或重要科研院所或国家重点学科或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全日制优秀应届或往届硕士研究生;

  2、已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

  3、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科研潜力,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如:省部级以上(含)科研项目骨干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科技奖励,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等。

  各学科可根据学科要求制定其他申请条件。

  (三)硕博连读基本条件

  我校在读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已完成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所申请培养单位及报考指导教师认为确有培养前途,除满足公开招考中1、3、4的条件,还应具体满足以下3个条件中的2个或以上,方可申请硕博连读:

  1、CET-6成绩达到425(含)以上;

  2、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优良(GPA≥3.00);

  3、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SCI-E收录的期刊上发表或被接收论文1篇,或达到相应的学术水平。

  另外,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生须征得原硕士生导师的同意,所申请专业应与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专业相同,原则上不跨一级学科。但所在硕士专业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申请者,可申请相近的一级学科。

  (四)直接攻博基本条件

  参见《北京化工大学2019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复试工作办法》。

  (五)其他条件

  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或拟报考定向就业培养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

  四、报名

  所有考生均须经过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两个阶段完成报名程序,报名材料中的有关表格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下载”。

  (一)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202.4.152.190:8088/zsgl/bswb/index.aspx(分别选择“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制”方式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日—31日(在2018年12月1日之前报名无效)

  2、提交报名材料

  考生务必在2019年1月4日—10日正常工作日期间邮寄或送交报名材料。报考化学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考生请将材料交至学院,报考其他学院的考生请将材料交至研招办(行政楼201),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材料如下:

  (1)北京化工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系统中报名下载打印);

  (2)思想政治情况表;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4)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

  (6)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申请考核制书面申请书(仅申请者提交)。

  应届毕业生免交材料(4),但须另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同等学力报考者免交材料(5),但须另提交已修完硕士课程成绩单(加盖公章)、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全文、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大学外语六级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考试通过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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