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11-08 15:28:36来源: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六、普通招考

  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实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国家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需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三年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

  b.在所报学科领域已有专著出版;

  c.三年内曾主持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或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

  4.考生本科和硕士研究生两阶段中,原则上一个阶段所修专业与所报考专业为同一学科。

  5.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6.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书。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8.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9.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并支付报考费:考生应在2018年11月20日—12月30日,登陆我校研究生教育院网站(http://yjsy.ecupl.edu.cn/)博士生报名系统正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提交;按照报名系统提示,支付250元报考费;未网上缴付报考费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2.表格下载:考生下载打印《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专家推荐书》等表格材料。

  3.准考证打印:2019年3月1日至3月15日,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网上报名时的密码)登录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不显示照片的《准考证》无效。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发放纸质准考证。

  4.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全面、客观填写个人信息,报考资格审核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

  (三)初试

  1.初试科目:为外国语、政治理论和两门业务课,每门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政治理论。

  2.初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星期六)、3月17日(星期日);

  3.初试地点: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

  (四)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校对复试线上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包括: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②博士生准考证;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专家推荐书;④学位学历证书(含本科、硕士两个阶段,应届硕士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同等学力人员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⑤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⑥境外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⑦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学校所规定的材料;⑧应届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我校复试阶段的通知。

  (五)复试

  1.复试分为专业能力面试和外语能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由报考专业导师组指定)。

  2.复试考生须向复试小组提交硕士阶段成绩单、外国语考试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攻博计划等相关材料。

  3. 复试考生按规定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并向我校提交体检报告。具体安排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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