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12-18 12:15:06来源: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②应届生提交硕士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须有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类别及毕业时间证明,并盖章)。对考生的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籍证明(登录学信网进行“学籍查询”,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否则不能参加初试;

  ③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可上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82/default.htm查询学位认证相关事宜,联系电话010-62677800),否则不能参加初试;

  4、本人二代或三代身份证件复印件

  军人考生未办理二代或三代身份证的,需出示《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证明》;

  5、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

  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也可从人事档案中提取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7、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8、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以上所有材料请于2019年2 月28日——2019 年3月8日(以邮戳为准)寄(送)至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不要提前寄出。逾期未寄(送)报名材料的,则报名无效(邮寄封面请注明“2019年博士报名材料”)。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华中师范大学 XXX 学院(中心/研究所/实验室)

  收件人:研究生秘书 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9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老师联系方式:

  http://gs.ccnu.edu.cn/yxyjsmslxfs.htm

  第七条 报名费用

  (一)费用标准

  2019年报考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费用为180元。

  (二)缴费方式

  2019年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费的缴纳实行网上自主交费,请考生登录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网上自主缴费平台(http://218.199.196.90/),凭报名号(用户名为报名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的后6位)登录缴费。

  (三)缴费时间

  1、“申请——审核”制:

  2019年1月2日上午10:00——2019年1月5日下午5:00

  2、普通招考:

  2019年3月2日上午10:00---2019年3月8日下午5:00

  缴费期间,每天晚上11点至12点之间暂停交费,逾期不再接收,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流程。

  (四)特别提醒

  报名费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还,请考生在缴费确认前慎重做好决定。

  第四章 考核或考试

  第八条 “申请——考核”制的资格审查与综合考核

  (一)所有“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寄送相关材料、缴纳博士报名费手续。

  (二)具体考核安排见各学院网站公布的《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制定考生资格审查评分细则并事先公布,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并给出成绩,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对外公示。

  (三)综合考核是决定考生能否录取的关键环节,应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学术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考核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考核形式由各单位自行研究确定。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项(并对每项按百分制给出成绩):

  1、专业基础。重点考查申请者的教育背景、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及知识运用能力等;

  2、科研能力。重点考查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

  3、综合素质。重点评估考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作能力以及考生能否持续进行博士生学习研究的条件和能力等。

  4、外语水平。含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

  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特点确定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方法(含四项成绩的计算权重),并提前对外公布。

  第九条 普通招考的资格审核与考试

  (一)只有满足网报信息已提交、报名费用已缴纳、全部材料已寄送、合格照片已上传的考生才能视为本年度报名成功,才能被准予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以上四项任何一项不满足者,均视为本年度报名不成功,不能下载《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请考生随时登陆我校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关注博士生报名手续办理的审核进程(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如有疑问,请考生及时和相关部门联系。

  (二)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在复试录取阶段进行。因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报名或申请资格、考试或考核资格、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与推荐人一并记入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档案。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情节严重的提交司法机关量刑处理。

  (三)初试

  1、下载准考证的时间

  2019年4月9上午9:00---4月14日上午12:00,请考生登录“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2、初试时间

  2019年4月13日---4月14日。

  具体安排如下:

  4月13日上午8:30---11:30考试业务课一

  4月13日下午2:00---5:00 考试业务课二

  4月14日上午8:30---11:30考试外国语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3、初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4、初试科目: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满分100分。

  (四)复试

  复试与初试分开进行。请考生在初试成绩公布后登录研究生院和招生学院网站查看关于复试工作安排的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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