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2021年博士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复试工作方案

2021-03-19 12:17:00来源:黑龙江大学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工作已经展开,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将为广大2021考博考生发布转载各博士招生单位发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及导师联系方式,以下是黑龙江大学2021年博士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复试工作方案。

  点击查看:全国各院校2021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

  为保证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复试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复试工作方案,处理复试和录取中的重要问题,巡视各学科复试情况,统筹全校的复试录取工作。复试日常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

  2.成立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办公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黑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复试督查小组,负责对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3.各招生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复试工作。负责组织复试命题、考核小组专家遴选、考务人员培训及远程网络考核工作。

  4.各招生学科成立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复试考核小组,对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进行外语考核和专业考核,就申请人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等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形成考核意见。考核通过的人数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数。考核专家组由5名以上博士生导师或具有相当水平的教授组成,其中至少1人为校外博士生导师。申请人所报考导师不得作为考核小组成员。

  二、考试办法

  1.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远程网络考试,考试平台为“阿里钉钉”和“腾讯会议”。

  2.材料审核与实人认证

  学校对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统一审核,所有报名考生均应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参加远程网络考试前,考生需通过“钉钉”进行实人认证,并按要求提交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及手写签字的《诚信考试承诺书》。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各招生学科考核小组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4.考试内容及要求

  考试内容

  包括外语水平考核和专业考核两部分。外语水平考核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专业外语听说能力及材料阅读理解能力。专业考核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考生科研潜力及创新能力等。

  符合外语免考条件的考生可向学院申请免考,外语免考要求参见《黑龙江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选拔工作方案》。

  考试要求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由各招生学科考核小组具体实施。要求考生以“双机位”参加考核,“第一机位”使用“阿里钉钉”,位于考生正前方,采集考生音频、视频,“第二机位” 使用“腾讯会议”,位于考生右侧后方,采集考生显示器画面。原则上,每位考生专业考核时长不低于40分钟,外语考核时长不低于10分钟,专业考核应以综合性、开放性和能力型试题为主,各招生学科考核小组可根据学科特点制定更加详细的考核方案。

  5.成绩计算方法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外语考试为合格性考试,考核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考生专业考核成绩即为考生最终成绩,专业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三、录取办法

  各招生学院根据复试结果和招生计划在“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两类考生中,依照招生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并报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拟录取考生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根据省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结果,统一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四、工作要求

  1.各招生学院要科学设计网络复试工作流程,提前组织网络复试模拟演练,对网络复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进行预判,制定院级网络复试应急预案,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2.各招生学院应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远程复试流程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网络复试平台的使用办法、复试具体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3.各招生学院在网络复试前要进行实人认证,利用远程复试系统的“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4.各招生学院在网络复试前与参加面试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诚信复试承诺书》电子版应存档备查。

  5.各招生学院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网络复试工作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6.各招生学院要通过网络复试系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屏,为防止系统故障造成数据损毁,同时,要安排工作人员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全程可倒查。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如发现考生有考试作弊行为,应立即取消作弊考生的复试资格并上报研究生院做进一步处理。

  7.各招生学院应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要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如考务人员在现场出现发热、干咳、胸闷、乏力、腹泻等异常症状,应立即上报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8.复试期间各学院应做好相关工作的政策解读,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安排人员及时接听电话,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五、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2021年2月1日至2月28日

网上报名

2月1日至3月6日

报名材料提交

3月7日至8日

研究生院组织报名材料初审

3月9日至12日

各招生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放宽或免除部分申请条件的考生进行资格认定

3月13日

研究生院汇总各招生学院的认定意见,确定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招生考试初审通过名单。

3月14日至15日

制定《黑龙江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复试工作方案(草案)》

3月16日

召开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黑龙江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复试工作方案》。

将《黑龙江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复试工作方案》报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核。

经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召开全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复试工作布置会。

3月17日至18日

各招生学院进行复试准备工作

3月19日至20日

各招生学院组织“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复试。

3月21日至22日

各招生学院上报“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 复试成绩及材料。

3月23日

研究生院对拟录取考生进行公示

3月23日至4月10日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调档。

  六、纪律要求

  1.所有参与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复试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和保密纪律,廉洁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行为,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所有参与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复试的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本年度录取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为严厉打击违规违纪活动,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复试录取期间,黑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复试督查小组受理考生举报,受理电话为0451-86608305。

  黑龙江大学

  2021年3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yjsy.hlju.edu.cn/info/1008/150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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