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原则

2021-09-02 14:39:02来源:汕头大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博士研究生录取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的录取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

  二、我校全部博士考生采用申请审核制考试方式。

  三、申请审核各科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共4科(含外国语、业务课1、业务课2、综合素质),总分400分。单科分数线为45分,总分分数线为258分。各专业根据招生指标按审核总成绩排名先后进行录取。

  四、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笔试)政治理论及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满分均为100分),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结合考生的审核成绩、学科及导师意见,择优录取。一名导师原则上只招收一名学生,报考同一导师的其他上线考生可以在相关专业范围内调剂。

  六、对于综合素质较好、科研能力较强,初试成绩总分符合要求,但单科线未达要求的考生,若考生所报考专业上线人数不够,经导师和复试专家组考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以破格录取,但破格人数应严格控制。

  七、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生,同样参加申请审核,同所有考生一起按审核总成绩排名先后进行录取。

  汕头大学

  2021年5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www.gs.stu.edu.cn/list/11/post/542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2考博精选好考,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本文关键字: 博士录取原则

关注新东方在线服务号

回复【考博真题】领取备考必看真题集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更多>>
更多好课>>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