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2022“申请-考核”博士细则

2021-12-22 11:47:29来源:华中农业大学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2022 年实施“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细则

  为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华中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诚实

  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

  纪受处分记录。

  2. 考生最后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境外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

  证);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 考生的硕士学位专业与报考博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4. 英语水平要求

  曾参加下列英语水平考试之一,成绩达到规定分数:

  (1)托福 TOFEL:65 分(近五年)

  (2)雅思 IELTS:5 分(近五年)

  (3)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 分

  (4)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PETS-5:笔试 60 分

  (5)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 SCI 论文

  5. 专业素质要求

  硕士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或潜力突出,实践动手能力强。

  考生须提供至少两封拟报考学科相关领域内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其中一封必须来自其硕士导师),详细阐述其政治素养、道德品质、

  身心素质、专业基础、科研经历和培养潜质等。

  二、招生导师

  1. 当年具有招收博士研究生资格的导师。

  2. 近五年内有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所指导的博士学位论

  文未通过盲评、所指导的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的导师不得以“申

  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

  三、招生指标

  在学校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内统筹分配转博指标和“申请-考核”

  指标。

  四、考核程序

  1. 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可约谈考生),组织不少于三名

  报考学科专家对其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身心素质、硕士成绩和科研

  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结合导师和考生双向选择情况,按不超过招生

  人数 1:3 的比例确定参与集中考核考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

  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2. 笔试(专业基础考核)

  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的宽度和深度以及灵活运用能力,成

  绩按百分制计分。

  3. 面试

  (1)考生个人陈述

  在规定的时间内以 PPT 汇报形式展示个人学习科研经历、学术成

  果和未来读博计划等。

  (2)专家组考核,主要包括:

  ①外语水平考核:文献阅读、口语和听力等;

  ②综合能力考核:学术志趣、学术能力、科研水平、创新意识和

  创新潜质等。

  专家考核小组由至少 5 名当年具有招收博士研究生资格的导师组

  成(拟报考导师可以参与考核,但不参与投票),考核小组成员遵守

  《华中农业大学学术规范》规定的回避制度。外语考核成绩和综合能

  力考核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

  4. 确定录取

  所有考核结束后,按外语考核成绩占 20%、专业基础考核成绩占

  5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 30%的比例计算总评成绩,根据招生指标

  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单项考核成

  绩或总评成绩未满 60 者不予录取。

  5.学院审核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专家考核小组的考核记录、考核

  成绩、拟录取意见、拟录取名单等进行全面审核。拟录取名单在学院

  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按规定格式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考生信息。

  6.规范建档

  实施“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过程中产生的重要材料都

  要归档备查。组织外语水平、专业基础和综合能力考核要全程录像,

  规范设计制作所需表格等材料,填写规范清晰,归档有序整洁,方便

  调阅。

  五、组织机构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院长

  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学院党

  政班子成员、一级学科负责人和二级学科负责人组成。

  六、其他

  1.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考核过程注重

  选拔质量,排除非学术因素干扰;

  2. 考生须按研究生院要求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并保

  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考生推荐信须由专家签名后直接发送至指定招

  生工作邮箱,考生本人提交无效。不论何时发现有弄虚作假、作弊舞

  弊行为,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

  分;

  3. 以“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博士生不得随意变更专业和导师,

  未来申请博士学位科研成果的要求不低于提前攻博研究生的基本要

  求。

  4. 申诉电话:02787282101(学院)、02787281816(研招办)。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2考博精选好考,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本文关键字: 考博动态 考博细则

关注新东方在线服务号

回复【考博真题】领取备考必看真题集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更多>>
更多好课>>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