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人文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招生实施办

2024-11-12 16:37:04来源:网络

同济大学人文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招生实施办法已经发布,其中介绍了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及提交材料截止时间、确认报考方向、申请材料审核、复试及录取等事宜,有报考意向的同学快来了解一下吧~

一、申请条件

1.符合《同济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申请条件,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申请;

2.具有哲学学科相关性;

3.具有哲学学科相关性成果 。

二、申请材料

1.材料清单

申请材料提交如下(所有材料 2-8 按顺序胶装成册,1(报名登记表)、9(推荐信)单独夹放在胶装材料里):

1.《同济大学 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1 份(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用 A4 纸打印);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学信档案”(my.chsi.com.cn)上申请)和本科阶段学历、学位 证书复印件;

3.硕士和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相关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哲学学科相关性代表性科研成果:公开发表或专著、译著等,论文复印件(仅限本人一作或硕士导师一作本人二作,不接受会议论文及仅有录用证明的论文)。论文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和封底,如论文被 SSCI、SCI、EI 检索,需提供相应检索证明原件;

5.获奖证书复印件 1 份;

6.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1 份;

7.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和目录(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8.考生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学术研究计划书(其中研究计划书须5000 字以上);

9.两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副高级以上(含)职称专家签名 并密封的推荐书,专家推荐书中一份应为报考导师或硕士导师(具体 格式可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下载,用 A4 纸打印并用信封密封)。

(注意:两封专家推荐信分别用信封封装(信封上注明考生姓名), 夹放在册子中,无须装订)。

在申请材料审核时,将以纸质版材料为准,请确保纸质材料提 交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装订要求

除报名登记表、专家推荐信外,其余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加封面,封面上列出材料清单。

3.纸质材料邮寄

纸质版邮寄至:上海市杨浦区赤峰路 50 号同济大学人文学院云通楼 222 室,沈老师收,电话 021-65984597,请在快递外壳用粗笔大字标注“博士报名材料”。注意:只接受邮政EMS。

申请人须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律取消初试或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三、申请及提交材料截止时间

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6日(纸质材料接受截止时间 2024年 12 月 8 日,逾期提交的材料不予接受)。

四、确认报考方向

学院当年招生方向见同济大学 2025年博士生招生目录。

五、申请材料审核

学院组织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分,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 100 分。材料评价指标涵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学习经历和取得的成绩;科研成果;外语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价,并依据评价成绩作为考生进入复试的依据。材料审核成绩达到合格的考生,可进入复试环节,审核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复试环节。

六、复试

我院采取差额复试,根据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划定本学院的复试 分数线。材料审核结束后,学校将公布进入复试名单。

(一)2025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邮件、人文学院网站另行通知),学院组织复试阶段第一环节的考试:

1、专业外语:英语、德语和法语任选一种,满分 100 分;

2、学科专业基础:中国哲学原著、现代西方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美学四门任选一门,满分 100 分 ;

3、学科综合:哲学专业写作,满分 100 分 。

符合分数线的考生,人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将邮件、学院网站通知考生前来参加复试阶段第二环节综合面试。

(二)复试阶段第二环节综合面试,满分共 150 分,包括:

1、外语口语和听力(口试,满分 50 分) ;

2、专业综合(口试,满分 100 分)。

七、资格审查

来我院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单证硕士生只需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凭《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到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请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对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八、拟录取及公示

(一)录取原则: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加复试阶段第一环节成绩加复试阶段第二环节综合面试成绩构成总成绩,以总成绩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总成绩,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二)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公示:复试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博士生招 生栏公示,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后生效。

(三)拟录取博士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四)调档及政审工作具体要求请等待学校研招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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