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4-12-19 18:41:21来源:网络

南京邮电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其中包括: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招生方式、申请考核报考条件等相关内容,有报考意向的考生可以来了解一下。

南京邮电大学是以工学为主体,以电子信息为特色,理、工、经、管、文、教、艺、法等多学科相互交融,博士后、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教育协调发展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2025年我校拟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142名(含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17名,国际产学研用中外双导师联培专项计划5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50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5名)。

招生专业详见《南京邮电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上级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经教育部批准,南京邮电大学与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合作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南京邮电大学波特兰学院。该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为信息与通信工程。

设置南京邮电大学波特兰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项计划;

设置“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民骨干计划”);

设置国际产学研用中外双导师联培专项计划;

设置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以下简称“科研博士计划”);

设置南京邮电大学与中国电信集团联合培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卓越工程师”专项计划。

专项计划包含在学校招生总规模内,其中上级部门下达的专项计划专用,不得挪用。

三、招生方式

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三种,分别为:推荐免试直接攻博、硕博连读选拔、申请考核。

1、推荐免试直接攻博

推荐免试直接攻博(以下简称“直博”),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校内外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具有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复试后,直接录取为博士研究生。我校所有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招收直博生,直博生报考程序、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详见《南京邮电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办法》及研究生院相关通知。

2、硕博连读选拔

硕博连读选拔,是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在读全日制硕士生(含学硕和专硕)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安排在2024年12月,详见《南京邮电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规定(修订)》及研究生院相关通知。

3、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或往届硕士生,或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详见《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修订)》。

第一批次申请考核于2024年12月报名,2025年3月底前完成考核工作。是否举行第二批次报考工作将视第一批次录取情况而定,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报考类别

博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1、非定向就业:录取前,我校须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学生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定向就业:录取前,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3、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文件,“少民骨干计划”施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学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五、申请考核报考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持海外学历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已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

4、有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推荐人不包括报考导师;

5、申请者应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已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包括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重要科研项目、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或在全国研究生创新竞赛中获得奖励等。

6、英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CET-4≥500(满分710分,其中报考波特兰学院的考生CET-4≥520);

②CET-6≥425(满分710分)或合格;

③IELTS≥6.0(满分9分);

④TOEFL≥80(满分120分);

⑤在国(境)外留学并获得学士或硕士学位;

⑥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未达到英语水平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生招生英语水平考试(笔试)且成绩合格。

7、报考“少民骨干计划”的考生来源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3)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其中,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专项招生计划的10%。

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确认的责任主体,考生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考资格后,方能报考“少民骨干计划”。

六、申请考核报名时间、申请材料及要求

1、报名时间及相应要求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8日。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均须通过网上报名,在报名时间内进入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yzbm.njupt.edu.cn),招生项目中选择“博士研究生报考”,按要求注册和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报考材料,缴纳报名费200元(只接受网络支付),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2、申请材料及要求

(1)《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报名完成后生成打印);

(2)《南京邮电大学“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3)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本科及硕士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本科及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6)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位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推荐信(通过系统提交);

(7)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

(8)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重大科研、重大工程等项目的证明材料;

(9)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10)已获硕士学位申请者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及答辩决议(加盖管理部门章),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毕业论文摘要或开题报告;

(11)报考“少民骨干计划”的考生须提供经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七、申请考核资格审查与考核

1、资格审查

各学科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组织相关学术组织和导师组按照相关办法和程序进行资格审查,给出审查意见或成绩。

2025年1月,各一级学科将公示第一批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

2、考核

2025年3月,各一级学科进行申请考核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和方式由各一级学科自主确定,学术性申请条件和要求、申请材料审核办法和程序、通过标准、具体的考核时间、方式等详见各学科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综合考核期间进行博士生招生英语水平考试(笔试),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请相关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一级学科挂靠学院网站主页的相关信息。

八、录取

1、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主要招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本学科招生总人数的10%。

2、学校对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条件,达到我校博士生录取要求的考生,综合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调转手续。经审查合格,发放录取通知书。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在职考生在报名时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少民骨干计划”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不降低招生、培养、管理标准。拟录取考生须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4、“科研博士计划”博士生的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在读期间的其他相关培养费用等由招生导师自主承担。除培养经费来源不同外,招录、培养与毕业要求均与常规招收的博士生一致。

5、体检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

九、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

1、学制: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4年(其中直博生学制为5年)。

2、学费:新生入学时,以江苏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为准,按学年缴纳学费、住宿费等。

南京邮电大学波特兰学院博士研究生在我校学习期间,学费为每生每年6.2万元人民币;学生赴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学习期间,学费按照美方标准收取,中美两校不重复收取学费。

3、奖助学金:

(1)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按当年上级部门下发名额评定;

(2)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标准、比例:

等 级

标 准(元/年)

比例

一等学业奖学金

18000

10%

二等学业奖学金

14000

20%

三等学业奖学金

10000

70%

(3)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3500元;

(4)博士研究生导师将给予博士研究生科研补助不低于6000元;

(5)国家一流建设学科、省优势学科、省重点学科将给予博士研究生科研补助;

(6)学校和学院设有完整的奖助体系,优秀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三助津贴等,评选及发放标准详见学校和学院相关文件。

奖助学金政策如有变化,以上级部门最新的文件规定为准。

十、其他说明

1、南京邮电大学波特兰学院学生报到后通过审核注册中美两校双学籍。学生读博期间可赴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学习或从事科研工作一年及以上。

学生毕业时,符合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及博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南京邮电大学博士学位。学生赴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学习研究后,符合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博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该校授予相应博士学位;符合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及博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南京邮电大学博士学位。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考生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①提供的材料不真实;②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③应届生毕业时无法获得硕士学位。

3、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4、所有报考人员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提前对本人硕士及本科阶段的学历学籍进行认证并保存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硕士学历证书的应届硕士生需同时提供硕士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除定向博士生外,非定向应届硕士生在硕士毕业后办理档案调转手续,非定向往届硕士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的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进行档案审核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学校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在档案、人事、工资关系等方面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6、若2025年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

十一、信息查询、联系方式(详见原文链接)

十二、附则

本章程由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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