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0-21 17:45:29来源:网络

江苏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全国各院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陆续发布,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第一时间为大家跟踪发布相关院校考博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考试大纲。下面是江苏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2016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约158名。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在复试录取阶段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我校各学科专业原则上只招收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管理、医学学科可招收少量科研或教学单位的在职人员攻读定向博士研究生,比例不超过学科专业录取人数的20%)。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国家承认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不包括非学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招生方式

  各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以“优秀导师自主招收”和“推荐免试”为主,原则上不得低于招生指标的60%。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最终招生计划及“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推荐免试”招生情况,举行相关学科专业的“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 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

  (一)优秀导师自主招收

  我校专职导师(须通过2016年度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中的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江苏省“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选、国家优青、省杰青、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带头人、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带头人、江苏省“十二五”一级重点学科(含培育)带头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带头人;近五年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含提名)的指导教师;近三年获得江苏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每年可自主选拔一名优秀拔尖创新人才攻读博士学位。

  选拔对象为已获得全日制硕士学位或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须于2015年11月5日前向报考导师及学院(中心、研究院,下同)提出申请,自主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人员名单经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必须在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由研究生院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具体要求与程序请参照《关于做好2016年优秀导师自主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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