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0-21 17:45:29来源:网络

  (二)《准考证》打印(开始日期:2016年3月15日,截止日期:2016年3月19日)

  普通招考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在完成报名手续后,于2016年3月15日至3月19日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六、初试

  (一)初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初试科目为:

  1.英语(题型包括词汇与语法、阅读理解、英汉互译和写作等。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阶段进行);

  2.基础理论科目,详见江苏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考试科目②。

  (二)初试日期: 2016年3月19日全天,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016年3月19日上午 8:30-11:30 英语

  2016年3月19日下午14:00-17:00 基础理论科目

  初试地点:江苏大学校本部研究生楼。

  初试科目成绩将于2016年4月公布,考生可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初试科目成绩,我校不单独寄发成绩通知单。

  七、复试

  我校根据国家及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初试情况,制定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确定复试名单。各学院制订本单位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及相关规定(包括复试程序、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复试前一周在学院网站公布并负责组织实施。

  复试时考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硕博连读在学硕士生交验硕士学生证)。

  复试内容主要可采用复试科目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复试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科目,详见江苏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考试科目③。综合面试时,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对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进行考查,并对考生进行英语能力的测试。同时参考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及考试诚信状况等方面。

  八、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的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类。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在职人员报考我校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前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如被录取,须在博士入学前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录取前,学校与考生及考生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在校学籍档案由学校寄发定向单位人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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