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6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

2016-04-21 17:28:00来源:网络

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已经发布,相关考博生请注意。

一、工作原则

贯彻落实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对全院各专业博士复试工作进行组织和统筹指导。

学部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和复试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学院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各专业复试小组应由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

三、招生人数

根据学校下达给我院的招生计划,结合招生政策,确定各专业博士点的招生人数,并报学校研招办发布。

四、进入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外语成绩不低于45分,两门专业课成绩和科研能力成绩均不低于60分。

在符合上述基本要求情况下,院系所也可以根据本单位培养要求提出其他学术要求。

(二)复试名单确定

1、在符合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前提下,复试名单、是否差额、差额比例由导师确定。但是复试人数与录取人数之比(简称复试比例)不能超过3:1。

2、导师按专业课以及外语成绩,并参照科研能力成绩以及考生类别确定复试名单。若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跟录取人数之比最高为3:1.

五、复试内容

1、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小组根据招生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命题研究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专业外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复试成绩需量化并给出以下两方面成绩,这两方面成绩只要其中之一不及格(低于60分)即不能录取。

复试科目

给出成绩依据

成绩(满分100分)

科研创新能力(含学术造诣、科研潜力、创新能力等)

书面材料(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等),面试情况

综合素质(含专业外语及外语表达应用能力、思维和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面试等考查形式

应由专门人员对复试做记录,记录内容应详细,学院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

2、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素质考察

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干部、导师或院系所管理人员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心理健康素质。思想政治情况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心理素质的考察应包括个性品质、能力倾向以及调适能力等。

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素质考察不计入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检

考生已经于初试前按“博士研究生报名办法”要求自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交到学院,体检不合格不能录取。被录取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系统中申报健康档案。

六、复试权重和录取

复试合格考生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

将初试两门专业课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照6:4权重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初试专业课总成绩(不包含外语成绩)×0.6+复试总成绩分×0.4。

(二)录取办法

学院依据招生人数确定各导师录取人数,导师依据招生人数确定录取名单,导师在确定录取名单时按照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调剂复试录取

导师上线生源数小于招生人数的,可以进行调剂复试,复试人数跟招生计划的比例不能超过3:1。调剂复试考生的复试专业跟报考专业须属于同一招生单位的同一个一级学科。

调剂复试程序:由导师征求考生意见后填写《调剂申请表》,阐明调剂复试理由,院系审批同意后交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办审核通过后公布在复试名单中。

八、专项计划复试、录取原则

专项计划的复试、录取由学校统筹安排,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合格的予以录取。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进入复试的分数线为外语成绩不低于42分,两门专业课成绩均不低于60分且科研能力为60分及以上。

2、高校思政计划进入复试的分数线跟普通考生一致。

3、对口支援专项计划(援疆计划)进入复试的分数线跟普通考生分数线一致。上线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时,参照对口支援高校意见。

4、对口支援专项计划(援藏)进入复试的名单参照对口支援高校意见。

5、报名定向新疆喀什大学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分数线跟普通考生一致,参照定向高校意见。

专项计划的复试比例为1:1。

九、时间安排

1、4月18日前,学院制定并公布复试方案,组织导师确定复试名单。

2、4月20日-30日,各专业博士点组织复试、确定录取名单。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准考证;(3)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

在考生报到时,学院将核验上述证件的原件。

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且被录取的新生在入学报到时必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学位证书原件者不能报到。

十、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按规定将复试方案、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

021-54344605,电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

附:

经济与管理学部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冯学钢
副组长:张艳虹
组 员:濮晓龙、殷德生、钟仁耀、李巍、杨来科、何佳讯、孟溦、吴贤毅(共10人)

工作秘书:徐遥琴、陈立红、邹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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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字: 华东师范大学 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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