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6考博复试名单复试安排

2016-04-28 14:50:47来源:网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6考博复试名单复试安排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6)17号)精神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思想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指导思想,坚持按计划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将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作为选拔的重要依据,注重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优秀创新人才。

  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纪检监督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相关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导师组组长为成员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年度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院党委书记负责审查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德和心理健康等。学院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的复试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博士复试招录纪律的监督检查。

  2. 学院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督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三、博士招生计划

  1、2016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指导教师以《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博导名单、2015年新增博士生导师名单为准。

  2.限定每位导师一年招收博士生人数不得超过2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且每位导师一年招收少骨博士生人数不超过1名。

  3、在职生比例

  学院招收非专项计划在职生比例≤20%,即全部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博士生不得低于80%。所有高校教师(含管理岗工作人员)均不得例外;“拔尖创新人才计划”考生为在职考生,计入学院在职生比例之中。

  四、复试资格的确定

  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和招生计划等,在学校初试合格线的基础上确定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1、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行,复试比例不超过1:2,不低于1:1.2。以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参加复试名单。

  2、区域经济学专业上线生源不足,依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的精神以及招生领导小组的研究决定,今年暂不招收学生。

  3、各专业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如下

  社会保障、社区社会管理专业

考生编号

姓名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外国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初试总分

备注

105206100000231

司晓波

社会保障

不区分研究方向

58

68

90

216


105206100000229

许丹

社会保障

不区分研究方向

67

59

89

215


105206100000230

赖小妹

社会保障

不区分研究方向

63

61

79

203


105206100000232

柯宗俊

社会保障

不区分研究方向

59

45

80

184


105206100000234

涂丽

社区社会管理

不区分研究方向

65

78

90

233


105206100000236

冯莉

社区社会管理

不区分研究方向

63

67

90

220


105206100000237

许立志

社区社会管理

不区分研究方向

57

58

89

204


105206100000235

杨正凤

社区社会管理

不区分研究方向

51

55

85

191

少干

劳动经济学专业

考生编号

姓名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外国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初试总分

备注

105206100000226

孔哲

劳动经济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82

81

83

246


105206100000227

王烜

劳动经济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75

77

86

238


105206100000225

向秀莉

劳动经济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56

87

84

227


105206100000223

丁志慧

劳动经济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48

65

74

187


  注明:行政管理已经面试

  五、复试工作要求与成绩使用

  1、复试应包括专业知识与技能、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考核内容,复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能、创新能力与创新精神等。

  2、 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使用:复试成绩为100分,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组成。

  3、拟录取名单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

  六、复试录取

  1.每位导师一年招收博士生人数不得超过2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且每位导师一年招收少骨博士生人数不超过1名。

  2.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先办理拟录取手续,待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人事档案全部转入学校或确认后,方能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否则不予拟录取。

  七、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与录取类别

  (一)学制与学习年限

  脱产博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为3-6年。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制为四年,学习年限4-8年。

  (二)录取类别

  博士生招生计划按录取类别分为 “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1) 和“定向就业(2)”等3类。按“定向就业”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前按要求在规定时段完成《定向合同》或《少骨定向协议》的签署,否则不予录取。

  1.非定向就业: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须在5月20日前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等全部转入学校研究生院,可参加学业奖学金及其他奖励性项目的评定及助研助学金的申请,毕业时按照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定向就业(1):为在职研究生,录取前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合同》,考生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不转入学校,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与考生本人按双方协议承担,不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助研助学金的评定,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

  3.定向就业(2):仅适用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其中:①非在职考生在录取前须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等全部转入我校,并与定向省份、学校签订《少骨定向协议(非在职)》;②在职考生在录取前须与定向省份、定向单位和学校签订《少骨定向协议(在职)》。

  4.录取类别以学院报送的拟录取数据和录取前所签协议为准,入学后不得转变。

  八、复试录取的监督与纪律

  进一步加强招生规范管理,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考风考纪,严查违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大力推进招生信息公开,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1.实行研究生招生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

  2.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近亲属报考学院的导师和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学院本年度博士生复试及录取等相关工作。

  3.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

  九、复试时间与注意事项

  公共管理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时间如下:

专业

时间

地点

劳动经济学

2016年4月21日下午4点

文泉北210A

社会保障

2016年4月20日下午2点

协同创新中心107

社区社会管理

2016年4月20日下午2点

协同创新中心107

行政管理

已面试

  考生于复试前到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文泉北楼205)进行资格审核,缴纳复试费。

  资格审核后,请考生领取《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表》填写好基本信息,提交面试组。

  十、其他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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