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10-17 17:32:07来源:网络

华东师范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全国各院校2017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陆续发布,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第一时间为大家跟踪发布相关院校考博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考试大纲。下面是华东师范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中招生方式有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以及优秀本科应届推免免试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简称"直接攻博")四种方式。

  采用申请考核招生方式的院系、专业、导师见专业目录:专业目录备注中标注有“申请考核入学(或申请制)”的表明该院系、专业、导师以申请考核的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见“华东师范大学2017年在部分招生单位实行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入学的办法(稍后刊出)”。

  硕博连读招生方式的生源对象为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具体选拔方式见我校研究生院培养处刊发的“华东师范大学201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通知(具体刊出时间见培养处相关通知)。”

  三、招生计划

  (一)我校2017年拟招收博士生650余名,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本科)直接攻博、申请考核入学、少数民族骨干专项、高校思政教师专项(录取人数不超过5人)、教育博士(约25人)、中法联合培养等项目。

  (二)我校2017年博士生录取计划,根据学科专业导师情况,实行按院系所统一安排;学校重点支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等及培养成效显著的导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需要。

  我校经济与管理学部(含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统计学院)按专业招生,不按导师招生。

  (三)我校在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历史学、哲学、社会学、计算机科学和教育学学科与法国高师联合选拔、培养博士研究生(办法另定)。

  (四)我校在学校课程与教学和教育领导与管理两个领域招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见教育博士招生简章)。

  (五)我校高校思政教师专项计划按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统一进行报名、考试、录取(见高校思政招生简章)。

  四、指导教师

  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名单见我校《华东师范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名单》。

  名单备注中标注"外单位兼职"的表示该导师为校外兼职导师;标注"合作招生"的表示该导师与其他导师合作招生,其招生名额需占用合作导师的招生名额,即该导师无独立招生名额。

  五、学制年限

  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标准学制一致。

  博士研究生标准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本科直博研究生标准学制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标准学制为5年(包含硕士阶段学习年限),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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