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10-17 17:32:07来源:网络

  (七)考试安排

  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复试分开进行。

  1、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7年3月11日至3月12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东川路500号)。

  3、初试科目:外语、两门专业课(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政治,加试科目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加试时间、地点在考试前通知。

  4、复试:根据生源情况、招生计划等确定复试基本成绩要求。根据初试成绩和报考材料的审核结果,择优确定各学科专业复试名单(差额比例由院系确定)。复试时间约为4月中下旬。复试内容为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综合考核等。具体办法届时见"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同等学力考生需在复试时加试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录取办法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办学条件,确定各院系所的录取人数。各院系所综合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考生报考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体健康状况等做出综合判断,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

  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其人事关系和档案录取时须转入我校。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录取类别为全日制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录取前考生与用人单位、我校与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合同,定向单位必须承诺允许学生全脱产学习,在四年中不得安排学生工作。就读期间人事关系、档案、户籍不转入我校,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等。

  录取为非全日制就读的博士研究生,就读期间只有学籍在我校,其他各种关系均不在我校,不享受我校各种资助政策。

  3、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复查,对符合标准者给予注册、取得学籍。

  4、如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5、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学业学位

  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授予的规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可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九、毕业就业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毕业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毕业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录取为非全日制就读的博士研究生,毕业时自行回原工作单位就业,不列入我校就业计划。

  十、学费

  所有的研究生需交付学费,全日制学术型学位一般每年学费壹万元,部分专业每年玖仟元,非全日制每年贰万元。具体学费信息也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www.yjszs.ecnu.edu.cn)的"信息查询"栏中查看。

  十一、奖助学金 我校从2015年起实行新的奖助学金体系,以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布的方案为准(网址:http://www.zizhu.ecnu.edu.cn/)。全日制定向学生不享受学校各种奖助学金。

  非全日制学生不不享受我校全日制学生享受的资助政策和各种待遇。

  十二、其他事项 1、若发生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而造成考生不能报名、考试、录取、报到、注册、就读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教育部关于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管理办法尚未下达,我校现参照往年文件的规定精神制定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17年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不符的,以教育部规定为准。届时我校会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页上刊出告知,务请关注本网页"博士研究生招生"栏目内相关通知。

  为便于大家了解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展,建议订阅我校研究生招生专用微信和关注微博。我校会将最新的工作进展通过微信推送给大家。

  学校代码: 10269

  学校名称:华东师范大学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500号

  邮编:200241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021-54344721

  网址:http://www.yjszs.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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