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2018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0-31 17:45:54来源:网络

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2018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将第一时间发布各招生单位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及导师联系方式,请考博考生密切关注。更多考博备考资料及考博真题请收藏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以下是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2018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2018年

  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哲学系(珠海)以国家“一带一路”等战略谋划为思考背景,瞄准国际一流办学水平,力求突破传统的学科框架,建立跨学科研究平台,致力于培育高水平的哲学人才。

  我系以跨学科、国际化为特色,承续中山大学哲学学科优良传统,与广州哲学系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强化中大哲学学科在国内学界的领先地位,扩大国际声誉。

  为构建择优录取的人才选拔模式,我系自2018年起将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凡符合申请条件者均可申请。

  一、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2、已获硕士学位者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于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最迟须于录取前提交)。

  4、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英语水平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一项:(1)发表过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2)英语考试成绩突出(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550分,或者大学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426分,或者新托福成绩不低于90分,或者雅思成绩不低于6.0分)。

  5、有两名与本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中山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其他报考基本条件。

  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实,即取消考核或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二、招生专业及学制

  1、招生专业详见《中山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以“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

  三、招生类别及人数

  哲学系(珠海)所有招生专业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国家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的招生人数为我系2018年的招生计划数,具体招生人数将在录取前视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招生计划数含免试博士研究生(含直接攻博)计划招生人数,我系招收免试博士研究生的人数和“申请-考核”制计划数将于网上报名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供申请人参考,请申请人留意网上信息。

  有关博士生导师的介绍,请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或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网页的“师资力量”栏目浏览了解。

  四、报名程序

  1、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和交费。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请于2017年11月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ecampus.sysu.edu.cn/zsuyy/bsbm),按时间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及材料,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报名的具体时间、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报名时申请人只选择所报考的相应二级学科,在导师栏选择相应导师,考试方式选择“公开招考”。

  3、凡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未交纳报名费或未将报考材料寄(送)交本系审查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初选公示前网上报名费未缴纳的考生,其报考材料一概不进行考核。

  4、所有申请人均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发布的《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

  1、申请人在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及时向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办公室寄(送)交下列材料(可用快递)。以下材料按编号顺序统一装入自备的大信封,于2017年11月25日前邮寄(送)至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哲学系(珠海)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名资料”。逾期或申请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详细邮寄地址见本简章之第十一项。

  所需提交纸质材料共计11项,寄送前请自查材料是否齐备: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务必签名;

  (2)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3)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4)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应届生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往届生可提交有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或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两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或护照),正反复印在同一面,并在其中一份复印件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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