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2018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0-31 17:45:54来源:网络

  (6)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或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须入学时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英语六级证书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8)两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9)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10)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11)不超过三篇的学术论文代表作(不限是否发表)。

  邮寄材料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25日,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或送(寄)报考材料至我系查验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2、我系首先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逾期未交齐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材料不全的申请人,将不予受理。必要时可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申请者必须如实、准确提交申请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核实材料作伪,包括学术造假或者抄袭,将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且3年内不再接受报考。

  六、材料审核

  1、我系按单一或相近二级学科组织专家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查筛选,按“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的1:3左右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

  2、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于2017年12月10日前在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网页公布。

  七、综合考核

  哲学系(珠海)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将于2018年1月上旬进行,具体日期将另行通知。采取全部面试方式进行。综合考核由外国语(100分)、专业基础(100分)、专业综合(100分)和综合能力(300分)四个部分组成,总分600分。

  专业面试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考核小组将对考生的外语水平、理论基础、学术兴趣、研究潜力、创新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60分钟。考生须准备约30分钟PPT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科研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等。

  八、录取与调剂

  1、面试成绩为考生的总成绩,分学科方向分导师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2、面试成绩低于3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各学科专业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4、综合考核合格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所报学科录取者,可视情况向相近学科申请调剂。

  5、若招生计划未招满,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的调剂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系的申请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及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参加综合考核。

  6、不接受破格录取申请。

  九、学费及奖助金

  博士研究生的学费及奖助金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办公室 黄老师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中山大学珠海校区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办公室

  邮编:519082

  电话:(0756)3668290

  邮箱:philzh@mail.sysu.edu.cn

  招生相关信息查询请登录哲学系(珠海)网页:http://phil-zh.sysu.edu.cn/Admission1/Index.aspx “招生信息”栏目

附件下载:中山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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